第4部分(1 / 4)

然是有主出面了,而再不要女人家獨自面對獨自抵擋了。我知道我的這種幸福感一定令女權主義者嗤之以鼻,但是我實在是知道一些外表女權主義者心裡面也是很想找個人家做太太的,而做太太不得便拿來“女權”做辯護,而且可以義正詞嚴。至於被叫做太太的失落感,這就要說到女性自身的矛盾了。

大多數女性的心思都是既家常又不甘心家常的,在外面劈波斬浪的時候就想有個港灣,有了港灣又覺得束縛和失落。本人被叫做“徐太”的時候,就覺得自己失去了原本的獨立性,變成一個附屬品。於是就想到自我價值等,於是就為自己從職業女性到待在家裡的太太而感到自我的迷失;特別是當夫妻兩人發生不愉快的時候,馬上就會想到自己現在不是職業女性,說到底是沒有獨立的經濟能力了,對方才敢這樣喉嚨響,於是又傷心又焦慮,感覺在家做“太太”不是件穩當的事,倒像是埋了顆隱形炸彈不定什麼時候就炸了。

是不是女人太“作”了呢?我倒是不肯認這個賬呢。如果男人能夠消除女人在家裡的危機感———不是僅僅高興的時候說的好聽話哦,是要社會透過經濟的手段肯定女人在家中的付出,那麼讓喜歡待在家裡的女人就安心待在家裡做她們應該做的和喜歡做的,那女人還“作”什麼?至少我是不會“作”的。

從前的女人在家做太太就覺得天經地義,男人在外面奔波養一家妻兒老小也覺得理所當然,沒有什麼冤枉鬼叫的。男人不覺得冤枉,女人也就自然心安理得了。現在可不行了,那些能賺大錢讓老婆在家做太太的男人,太太又不放心他在外面有什麼花頭;而男人養了家小還有點閒錢,似乎不弄點花頭出來就不算“成功人士”。特別是華裔移民中那些能夠賺大錢的,多是兩地飛來飛去的“太空人”,夫妻分居兩地,太太怎麼管得住遠離身邊的丈夫在外面除了生意外還乾點別的什麼呢?溫哥華有個“怨婦村”,指的是那些有錢的華裔移民太太,丈夫常年不在身邊,金錢的保障是有的,精神上就很空虛了。雖說有豪宅名車,可是成天在美容院和麻將桌上打發時間也鬱悶啊。這樣的女人太太是做得了,可臉上卻並不見被滋潤的光澤。

而另一些在本地拼命工作,靠辛苦的薪水養家的男人,時不時就會有憤怒有抱怨,抱怨家裡的太太怎麼不能像別人家的老婆什麼都不在乎,洗碗端盤子車衣襬攤什麼都肯去做。太太傷心之餘看看丈夫兩鬢白髮如雨後春筍,明擺著自從娶了自己回來再弄出個孩子,就活生生從當初一匹金色戰馬變成了一頭拉磨的老驢,也就只好讓他發洩一下算了。他不衝自己老婆發洩又能衝誰呢?這是在加拿大啊,你在外面跟誰說話都要托住點下巴,弄不好法院就把你給傳了去呢。加拿大是自由的,可是首先是法律的。本人入籍宣誓成為加拿大公民那天,臺上穿著黑色長袍的移民官主持典禮時說,他聽到幾乎每個移民都說選擇加拿大的第一個理由是因為這裡自由;但是他說你們錯了,加拿大首先是法律,然後才是自由。再回頭來說自己的男人,也因為這法律,丈夫要繳的稅哪個也不能偷漏,到手的鈔票是存不到銀行多少的,靠一個人的薪水養家總是吃緊的。大凡自尊自強的男人,辛苦了半天還捉襟見肘,心情怎麼能得意?在家裡的太太除了體諒外,沙發裡是坐不住了,趕緊看報上網打電話,然後去面試去試工,且不管是不是自己的專業是不是有興趣做。

平心而論,女人能不能在家做太太,其實已經不是單單男人努力的問題,這牽涉到一些社會經濟學的問題了。假如女人在家中的全職家務在報酬上得到社會的承認,或者她丈夫的收入中包含了她在家務中的付出,是不是男人就可以擁有那文章裡描述的五十年代的太太,以咖啡的濃香和唇上的香吻迎接下班回家的丈夫?而女人也可以心安理得待在家裡,把家務料理妥帖也把自己保養得體,而不是要麼悍婦要麼怨婦要麼黃臉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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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叫我太太(6)

就算住在別墅裡也別叫我太太

還記得小時候讀過的童話《漁夫和他的妻子嗎》?貪得無厭的漁夫妻子從小茅屋搬到新瓦房,又從新瓦房搬到城堡———那城堡就是很多女人夢想的別墅啊!我們發現從瓦房到別墅有個巨大的不同,就是那漁夫妻子在瓦房裡的時候,雖然她的衣服和屋子裡的一切都是嶄新的,明亮的,不知比小茅屋要好多少倍,但是家裡的事情還是要妻子自己去做的。然而住進了城堡就完全不同了,那漁夫的妻子就錦衣玉食,而且身邊有一班傭人供她使喚了。

童話到此對於我等平凡的小女子,就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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