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以義伐之而貪其縣,亦何以復令於天下!”莊王乃復國陳後。
十七年春,楚莊王圍鄭,三月克之。入自皇門,鄭伯肉袒牽羊以逆,曰:“孤不天,不能事君,君用懷怒,以及敝邑,孤之罪也。敢不惟命是聽!賓之南海,若以臣妾賜諸侯,亦惟命是聽。若君不忘厲、宣、桓、武,不絕其社稷,使改事君,孤之原也,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楚群臣曰:“王勿許。”莊王曰:“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庸可絕乎!”莊王自手旗,左右麾軍,引兵去三十里而舍,遂許之平。潘尪入盟,子良出質。夏六月,晉救鄭,與楚戰,大敗晉師河上,遂至衡雍而歸。
二十年,圍宋,以殺楚使也。圍宋五月,城中食盡,易子而食,析骨而炊。宋華元出告以情。莊王曰:“君子哉!”遂罷兵去。
二十三年,莊王卒,子共王審立。
共王十六年,晉伐鄭。鄭告急,共王救鄭。與晉兵戰鄢陵,晉敗楚,射中共王目。共王召將軍子反。子反嗜酒,從者豎陽穀進酒醉。王怒,射殺子反,遂罷兵歸。
三十一年,共王卒,子康王招立。康王立十五年卒,子員立,是為郟敖。
康王寵弟公子圍、子比、子晳、棄疾。郟敖三年,以其季父康王弟公子圍為令尹,主兵事。四年,圍使鄭,道聞王疾而還。十二月己酉,圍入問王疾,絞而弒之,遂殺其子莫及平夏。使使赴於鄭。伍舉問曰:“誰為後?”對曰:“寡大夫圍。”伍舉更曰:“共王之子圍為長。”子比奔晉,而圍立,是為靈王。
靈王三年六月,楚使使告晉,欲會諸侯。諸侯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