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斑直徑在1米左右,如果需要覆蓋一塊寬度為1千米的長方形區域,光斑直徑至少需要達到1千米,鐳射器的輸出能量就得提高100萬倍,平均輸出功率在10的24次方級,峰值輸出功率在10的26次方級。毋庸置疑,這麼高的能量要求,別說那些用複合蓄電池供電的攔截衛星無法滿足要求,就連小型可控聚變反應堆也很難滿足要求。以21世紀中葉的技術,只有以國家電網為後盾,才有可能達到這個能量標準。
這下,問題就很明顯了。
眾所周知,國家電網屬於最基本的基礎設施,以共和國的國家電網來說,從2013年開始,在電力革命的影響下,共和國當局就將建立新的國家骨幹電網定為產業結構調整的基礎工程之一,而且以適應未來50年發展需求為建設目的。改造工程經歷了3代領導人,持續近20年,直到2031年才全部完成,工程總投入近30萬億元。相對而言,與巨大的工程投入相比,漫長的工程週期更讓人無法接受。可以說,就算共和國的國家電網的承載負荷高達10的22次方千瓦,峰值承載能力更是高達10的23次方千瓦,基本上能夠滿足區域性鐳射武器對輸入功率的要求,但是負面影響卻難以估量。
正是如此,鐳射武器才沒有能夠成為“毀滅性武器”。
準確的說,在50年代之前,將鐳射武器發展成具備區域打擊能力的大規模毀滅性武器一直停留在理論研究階段,沒有具體實施,甚至沒有進行相關實驗。
問題是,追求更大的威力,永遠是武器系統的發展方向。
在全面軍備競賽的大背景下,什麼事情都有可能發生。
事實上,讓鐳射武器具備區域打擊能力,正是源自攔截巡航導彈的一個研究課題。早在40年代初,利用相位干擾法產生虛擬影像的技術就取得了重大突破,虛像儀等一大批具有強大欺騙作用的武器裝備陸續問世,戰略防禦系統的攔截能力遇到巨大考驗。當時共和國當局就在物理實驗中心以理論研究的名義成立了一個課題組,即在遇到大量虛擬影像時,用什麼辦法才能最有效的確保本土安全。理論研究的結論是,只有不分真假的對所有目標進行攔截,而且都要形成致命性毀傷,才能保證本土安全。要達到這個目的,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在目標路徑上投放巨大能量,摧毀一切人造物體。當時研究小組給出的建議中,最受重視的還不是基於鐳射的能量武器系統,而是直接向目標區域投擲核彈頭,利用核爆炸摧毀來襲導彈。毋庸置疑,這種攔截方式的效果肯定非常好,只是附帶損傷也非常大,根本不可能被共和國當局採納。別的不說,如果來襲導彈已經進入共和國領空,用這種方式,等於用核武器轟炸本國領土。
正是在這個前提條件下,共和國當局在“炎黃計劃”內啟動了這個秘密專案。
具體的啟動時間應該在2045年前後,當時的負責人就是已經出任國防部長的裴承毅。
與其他需要投入巨大的新概念武器一樣,“區域性鐳射攔截系統”在立項之後,經歷了長達數年的可行性研究。毫無疑問,研究結果不但是“可行”,而且意義重大,不然也就不會有10多年後的實戰表演了。因為是國家戰略防禦系統的組成部分,而且是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之一,所以“區域性鐳射攔截系統”進入工程發展階段之後,參照其他絕密專案,由軍情局負責管理,沒有讓總參謀部與國防部介入。按照軍情局的記錄,工程開發在2050左右正式啟動。
從原理上講,整個系統的最大難題就是如何獲取巨大的能量。
準確的說,是如何獲得巨大的輸入功率。如果完全依靠國家電網的話,即便以平均輸出功率計算,且能量轉換效率為100%,國家電網則以峰值狀態運轉,也會佔用國家電網大約一成的輸送能力,從而對社會用電造成嚴重影響。因為能量轉換效率不可能達到100%(理想情況下也就50%左右),而且國家電網不可能隨時都以峰值狀態運轉(如果緊急啟動,肯定要花費不少時間,達不到戰術反應的最低標準),因此實際使用中,很有可能要佔用國家電網50%以上的輸送能力,從而壓垮國家電網,或者使其他社會系統全面癱瘓,後果肯定超出了承受範圍。
當然,解決辦法也不是沒有,只是代價高昂。
最可行的解決辦法就是根據最大輸出能量,在和平時期儲存部分電能,使用的時候以併網的方式減輕對國家電網造成的壓力。如果能夠將做戰所需電能的一半儲存起來,就能將國家電網的壓力降低一半,即將佔用率由50%降低到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