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級採用的仍然是由“飛輪電力儲備系統”供電地電磁彈射器(從第5艘開始,採用6級複合蓄電池供電)。“華夏”級的3部彈射器中,除了位於斜角甲板前端、用來彈射預警機、每30秒彈射1架的那臺之外,位於起飛甲板上的2臺彈射器能以20秒一架的速度彈射重量在24噸以下的艦載戰鬥機。如果3臺彈射器全部彈射戰鬥機,能在1分鐘內彈射8架戰鬥機。“福特”級的最大彈射速度也是每分鐘8架!
航母一次能夠出動多少戰鬥機,不完全由彈射速度決定。
因為戰鬥機執行不同任務需要不同的時間,返航時剩餘燃料也不一樣,所以“任務週期”、“回收效率”、“戰機作戰半徑”同樣對航母載機的出動能力有重大影響。
防空作戰中,戰鬥機的“任務”週期一般為90分鐘,剩餘燃料在15%以下。
“華夏”級航母地“回收效率”為每分鐘1架。由此可以算出,在執行防空作戰任務時,一艘航母最多分3個批次出動36架戰鬥機,或者在一個批次中出動24架戰鬥機。如果超過這個數量,就必須讓戰鬥機到別的航母上降落,或者進行空中加油,延長戰鬥機的滯空時間。“福特”級的情況相差不大,在執行防空作戰任務時,最多出動36架戰鬥機,或者以最快地速度出動24架戰鬥機。
由此可見,航母攜帶艦載防空戰鬥機的數量基本由最大出動能力決定。如果不能在防空作戰中將戰鬥機放出去,即便攜帶再多地防空戰鬥機也無濟於事。
論作戰能力,“華夏”級與“福特”級旗鼓相當。按照美軍的衡量標準,由3艘“華夏”級組成的航母戰鬥群能夠在24小時之內打垮一箇中等國家的防空系統,在7天之內打垮一箇中等國家的國防力量。
航母戰鬥群的強大之處不僅僅擁有航母,還擁有數量眾多地護航戰艦。
1支航母戰鬥群中,一般擁有1到3艘防空驅逐艦(巡洋艦),2到3艘多用途驅逐艦(護衛艦),2到3艘反潛護衛艦(驅逐艦)與1到2艘攻擊核潛艇。按照共和國海軍的戰鬥配製,1支“華夏”級航母戰鬥群中擁有1艘防空巡洋艦,3艘多用途驅逐艦(側重防空與反潛),以及3艘反潛護衛艦(具有點防空能力)與2艘“核電混合動力潛艇”。
3艘航母聯合行動,護航戰艦地數量並不成比例增長。在中等威脅的情況下,確保航母安全只需要2艘防空巡洋艦,6艘多用途驅逐艦,4艘反潛護衛艦與3艘潛艇。“多餘”地戰艦可以組成“支援艦隊”,用來執行包括護航行動在內的其他作戰任務。
重新編制地時候,張韋昌正是按照這一標準抽調了部分戰艦組成“支援艦隊”。
過多的戰艦擁擠在一起反而容易成為打擊物件,因為韓國空軍喪失了大部分作戰能力,韓國海軍又過於“渺小”,所以完全沒有必要“浪費”艦隊的戰鬥力。
最艱鉅的任務仍然是反潛作戰。
韓國海軍沒有航母,剩下的戰機也不多。真正能夠威脅到共和國艦隊的只有10多艘從德國與法國引進的AIP常規潛艇。特別是那幾艘德國建造的221級潛艇,如果讓其靠近航母戰鬥群,將對航母構成致命的威脅!
卷七 半島硝煙 第105章 最佳戰果
航母戰鬥群在5日凌晨轉向北上,逼近濟州島。
5日3點35分,第一批遠端反潛巡邏機到達,在航母戰鬥群航線前方100到150千米內設定外圍反潛警戒線。
華劍鋒將戰鬥群內的54架反潛直升機編成了3個反潛大隊,時刻保證1個大隊的18架反潛直升機在戰鬥群前方50到100千米範圍內執行巡邏任務,另外1個大隊在戰艦上做起飛準備,最後1個大隊則在機庫內進行維護保養。艦隊裡的10艘反潛戰艦編成2個反潛巡邏隊,分別在最容易遭到攻擊的艦隊斜前方25千米處執行反潛巡邏與搜尋任務。利用戰艦上的拖拽式聲納,足以探測到50千米內的潛艇。伴隨活動的潛艇在戰鬥群前方大約200千米處以扇形反潛搜尋佇列前進,組成戰鬥群的遠端反潛警戒網。
看上去,艦隊的反潛網存在很大的漏洞,特別是在艦隊後方,幾乎沒有反潛力量。實際上,艦隊的反潛網“疏而不漏”。
因為韓國海軍只有最大速度不過20節、潛航能力非常有限的AIP常規潛艇,航母戰鬥群的航行速度一直保持在16節以上,所以華劍鋒沒有考慮來自後方的威脅。如果韓國潛艇敢於從後方追擊航母戰鬥群,暫且不說追不追得上,就算能夠追上,也會因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