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我同意,但是我所看到的將來恐怕同你預見的並不一致。
請允許我改變“庸醫”這個詞的法定意義,而賦予它應有的意義。
根據法律,庸醫就是沒有證明他是醫生的正式文憑而給患者治病的人。
我倒願意提出另一個定義:庸醫就是沒有從事治療工作所必須的知識與能力而給患者治病的人。以這個定義為立足點,我冒昧提出這樣一個見解:在分析領域構成庸醫主力軍的就是醫生——這一情況不僅限於歐洲國家。他們常常是沒有學過也沒有理解分析療法就從事分析治療工作。
你一定會反駁說,這樣做從良心上說不過去,你沒法相信一個醫生竟能這樣做,不管怎麼說,一個醫生畢竟懂得醫學文憑並不等於許可證①。患者也決不是違法者,我們時刻都應相信醫生總是真心誠意想要治好患者的病,即使他也可能犯錯誤——但是你這樣反駁是沒用的。
事實擺在我們面前:我們也希望他們確實像你所認為的那樣。我可以向你解釋一下一個醫生是怎麼可能在精神分析中採用一種他在其他任何領域都會小心避免的方法的。
首先應該考慮的是,一個醫生在醫學院所接受的訓練同他後來從事精神分析工作所必需的知識是多少相對立的。他的注意力被引到了有關解剖學、物理學和化學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