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部分(1 / 4)

1、公理之辨士不辨

開篇前,小說《春風拂欄》的統稿人南山騷客對我說,為了全書風格的統一,你必須寫出生活的色彩。鍾建寫出來了,周濤寫出來了,你也應該寫出來。我說,我沒有生活呀。

南山騷客說,胡說。找你辦案的女人特別多,說你專接女活也不為過。你與女當事人就沒發生點什麼?我說,個別不正經的女人對我有過騷擾。我是誰呀,一貫以“人民律師”期許,豈能做苟且之事?為了不使你失望,只好把壓箱底的故事抖落出來。下面,本人(青鋒律師)正式開講。我的故事從1991年夏天開始講起。

“律師是古之辨士,民之喉舌,士不可以不弘義,為民代言、為民請命是律師不可推卸的責任。記住,*不在談鋒勝,袖口無言為最長。正可謂辯是不辯,不辯是辯。記住了嗎?明白了嗎”?

1991年夏的一天清晨,在大河律師實務所南鎮接待處,我對前來報到的實習律師如是說。聽了我的話,這個男孩子怯生生地問,師傅,律師不說話,怎麼完成辯護任務?我說,誰叫你不說話了?我是說,事實勝於雄辯。律師不要把大把時間都浪費在法庭上。固定事實、保全證據比誇誇其談更重要。

記住,沒有是非可以混淆,沒有黑白可以顛倒,沒有民意可以*,沒有邏輯屬於強盜。有時候,官司的勝負要靠人格背書。沒有高尚人格,怎麼取信於法官?徒弟說,我明白了。我說,“跟我走,到龍河岸邊勘察一起故意傷害案的現場”。徒弟說“是”。

於是,我駕著那輛二手老爺車,載著小徒弟來到龍河岸邊。車到濱河路,我停好車,與徒弟從一條直通河邊的甬路向下走時,看見一位令人*、似曾相識的少女正在河邊徘徊。

發現有人看她,少女惡狠狠地瞪了我們一眼。那凶神惡煞的模樣讓我感覺恐怖。我們趕緊低下頭,繼續往下走。下到岸邊,確定案發現場的位置後,我先照相,再實地測量,徒弟當助手。測量資料驗證了我的猜測是正確的。

當我結束工作,看了一下表,才8點三十分。我發現,那位少女還在龍河岸邊徘徊。此刻,她的目光聚焦在濱河路上。看來,她在等人。我點燃一隻煙,邊抽邊往岸上走,徒弟緊跟著我。

走上岸,我發現,濱河路邊停了一支由六倆豪華車組成的車隊。見有人走來,這些車子立刻發動絕塵而去。這時,身後有人推了我一把。我回頭,發現是剛才那位少女。她把我擠到一邊,一路小跑,緊追車隊。見追不上,她只好悻悻而歸。

我正開啟車門,準備駕車離去時,那位姑娘跑了過來,攔住我,對我破口大罵說,沒事你到龍河岸邊瞎逛什麼?你壞了我的好事知道嗎?我說,大路朝天,各走一邊。你的事跟我有什麼關係?

姑娘說,今天早晨,我按算命瞎子的指點,來到龍河岸邊釣金龜婿。在瞎子預測的時辰,富豪車隊果然出現。因為你的不合時宜出現,驚走了富豪。我說,你怎麼知道來人是富豪?姑娘說,笨蛋,這是常識。哪個釣手沒有肥魚的資料?我說,我到龍河岸邊是為了工作,不是為了打擾你。我勸你,不要相信算命瞎子那一套。

姑娘說,不信瞎子我信誰?信你嗎?看你開的這輛破車,就不象有錢人。我說,你說得對,我參加工作多年,至今還在窮人堆裡混。你既然那麼相信瞎子,還不趕快向他尋求破解之道?姑娘說,我暫且放過你。請亮一下你的身份證。我說,你想查戶口嗎?少女說,萬一我的事無解,我好找你算賬。

我說,不關我事,你找我算什麼帳?少女說,你怕了嗎?連身份都不敢亮嗎?我說,我沒帶身份證,只有駕駛證、行駛證。少女說,少廢話,拿出來。說完,她伸出了玉手。我將證件遞給她看。姑娘飛快地看了一眼說,你叫青鋒,你的車牌號我也記住了。說完,少女一陣風似地跑了。

大清早被一位似曾相識的少女辱修理一番,我感覺很不爽。更令我不爽的是,我的徒弟以謙卑的口吻說出了犯上作亂的話。他說,師傅,您不是說事實勝於雄辯、辯是不辯、不辯是辯嗎?跟一個女人廢那麼多話幹什麼?我說,不解釋,我會被冤枉死的。徒弟抿著嘴說,師傅,你該不是看上這位姑娘了吧?我說,小小年紀,竟敢嘲笑師傅,看我回去怎麼收拾你?

理了一下思緒後,我驅車來到了自己的辦公室,在辦公桌前呆坐良久。不知過了多長時間,辦公室的門開啟了,我的同學水管工喬走了進來。我振奮精神,傾聽喬的傾訴。

喬說,因為媒體報道成為天下名人後,找我修理水管的人絡繹不絕。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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