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黨章所不允許的,這種做法是極不嚴肅的。”聽某領導說,組織部就我的問題還曾到南山調查過。難怪一九八八年初我去組織部反映我的預備黨員轉正問題時,幾位在場的同志都憤憤不平地說:“真不像話。”
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我也找過縣委書記,簡略彙報了我的情況,要求領導幫我調離南山。書記也好象早知此事,明確表態說:“你放心,我會要主管部門去解決。”書記所說的主管部門就是縣教育局。
我說:“主管部門與南山是同級單位,恐怕南山不會賣賬。”
書記毫不含糊地說:“那我就派一位副書記去。”態度的明確,答覆的乾脆,出乎我的意料。
更讓我感到意外的是,我的事情好像在縣政府院子裡早就傳開了。一些熟人碰到我就拉著我打聽詳情;甚至還能聽到一些不認識的人也在議論南山的a領導與一位金校長……。聽到、看到、得到各方面的同情與支援,此時我才感覺到,弱者並非有話無處說,有理無處訴。
但是,縣官不如現管,我的調動問題一直拖到一九八八年仍是毫無進展。殼仍卡在a領導那裡。看來我只有痛下決心,該說的話不能不說!
一九八八年三月,我向縣委紀律檢查委員會寫了一封署名信,如實反映了我的情況,要求紀委領導過問此事,促a領導放行。明人不做暗事,第二天上午,我告訴a領導,我已向縣紀委寫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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