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軍易很懂分寸的沒有說出來更多的話,但是他想表達的已經全部傳達給了觀眾們,頓時現場觀眾們看向賈鴻漸的眼神頓時變成了混雜著佩服驚歎以及心疼惋惜甚至不忿……
“賈鴻漸同學請坐,講講你知假買假的想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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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法?暑假裡的時候我逛書店看到了一本《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覺得挺好奇就買了回來看。後來有一天和鄰居家的姐姐一起在街上逛的時候突然發現某商城的索尼計算器看起來做工好像不太符合索尼品牌的樣子。當時我就想起來了《消法》,後來做了很久的心理鬥爭,最後決定拿出來自己從小到大所有存的錢,用來準備買那個假的索尼計算器,我覺得既然法律這麼規定了,那我就按照法律做就好,這樣可以賺點零花錢也對國對民都有好處……”賈鴻漸坐在椅子上靜靜的說出了自己的想法。
雖然這個敘述的事情跟事實有點差別,不過賈鴻漸敘述的時候表現的很真誠,好像這就是他這個15歲年輕人的想法似的。不過就在這個時候,那肥頭大耳的工商副局長王守仁插話了,“小賈同學,你這就不對了。我不是批評你,你看,你想為國為民做好事,想為整個社會減少假冒偽劣商品這個想法還是非常好的嘛,對不對?但是我覺得,你要做好事的話,那就不要參雜什麼經濟因素在裡面,對不對?要為國為民為什麼不純粹一點呢?如果你發現有假冒偽劣產品的可能,那完全可以去報告當地的工商部門嘛,那樣一來又為國為民,又不會導致自己變成這樣要為安全擔心,對不對?又想為國為民,又想著要賺點錢,這兩點根本就是矛盾的嘛,學校教育……”
賈鴻漸這時候只覺得越聽越不對,這王局長雖然說的話好像很容易讓人聽進去,好像都是站在幫他賈鴻漸出主意的立場上說話的,但是他這話裡話外的隱含含義就是還讓賈鴻漸不要在商場買了假貨索賠,而是發現有假貨了不要買直接找工商局,這怎麼聽怎麼好像是都是在打著很好聽的名頭暗自把油水都往自己一畝三分地裡弄,書迷們還喜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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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他怎麼好像把賺錢和為社會做好事給分的那麼開?好像要麼做好事就學雷鋒一樣什麼都不求回報,要麼就乾脆只求回報不要做好事?他這是在把事情絕對化,把好人的標準往聖人的標準上靠,還是在準備往他賈鴻漸身上潑髒水?
“是啊,”這時候旁邊的燕津大學法學教授“嶽不群”王長守也開始湊趣了,“小賈同學你所作所為其實就是在旁門左道的邊上晃盪,想鑽法律漏洞,不過這次還好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我覺得你真的應該該掉這種拼命想投機的想法,如果下次碰到的是別的法律,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萬一到時候把自己弄到了監獄裡面,那對你可沒好處……”
嘶……賈鴻漸只覺得怎麼好像這些人開始漸漸的以一種知心長輩的口吻,慢慢的把他賈鴻漸給掃到“壞孩子”的陣營裡了?怎麼好像越說他賈鴻漸就越低階?之前還只是衝動的想賺錢而導致自己安全可能被威脅的學生,現在就變成了遊走在法律邊緣的灰色角色了?
他有點不爽了,漸漸收起了玩鬧之心的他開口了,“兩位專家,我不明白為什麼在為國為民做事的時候為什麼不能順便給自己謀求點好處?”賈鴻漸皺著眉頭非常認真的質問道。
“你這小同學!”那王局長恨鐵不成鋼的瞪了賈鴻漸一眼,他這表情做的就跟真的似的!就跟他真的是在恨鐵不成鋼似的!“就像是你在馬路上撿到了一個皮包,裡面有不少錢。你要做好事就是拾金不昧的把皮包還給失主,你要做壞事就把錢私吞了。但是你要把皮包還給失主,又跟施主要報酬,這是做好事麼?這是好人麼?”
“這怎麼不是好事了?這怎麼就不是好人了?”賈鴻漸還真的認真了起來,“哪怕是向失主索要酬勞,這就不是做好事麼?施主的現金和證件是不是都避免了丟失?是不是避免了遺失證件帶來的種種麻煩?這樣的情況下怎麼就不算做好事了?就因為向失主索要了酬勞就要受人鄙視?就因為做了好事要求回報就變成了跟壞人同等檔次,就要被大家鄙視?那他到底做了好事沒有?他做沒做,書迷們還喜歡看:!這樣做了好事以後要回報的人和一個做壞事的人到底哪個對社會好?難道王局長你就真的認為失節的貞女不如從良的妓-女?做好事有回報,這樣不是更會吸引和刺激人民群眾做好事麼?為什麼不能這樣?”
“什麼貞女妓-女的,我們國家早就消滅了妓-女這個職業了!你這個小同學怎麼腦袋裡裝的都是些亂七八糟不健康的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