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說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對,是這個理兒。”
方氏聞言痛悔難當,眼見“宋有姝”頭也不回地跨出家門,連忙高喊,“有姝,二少爺,奴婢知錯了,求您回來,丁香她再過一年就該議親了,您好歹給她留些嫁妝吧!”
宋丁香直至此時才知:原來自己與娘…親的生死竟全掌握在嫡兄手裡,再要去告饒已經晚了,人剛出了儀門就消失得無影無蹤,彷彿從未出現過。
111。醫術
宋氏一族早已敗落多年,唯獨宋慶才,也就是“宋有姝”父親這一房日子過得富庶,故而常常有族人找上門尋求救濟。偏宋慶才是個六親不認的主兒,自己嫡親的兒子都不供養,更何況血緣隔了十萬八千里的旁支,只管吩咐家丁拿掃帚攆人。久而久之,宋慶才刻薄的名聲就傳了出去,放眼全族,竟沒一個對他心存好感。也正因為如此,宋忍冬被郕王杖斃之後,族人不想著前去悼唁,反而落井下石,紛紛前來瓜分家產。
也怪方氏自作孽不可活,早就打定主意要弄死“宋有姝”,因此有意無意讓人放出風聲,說宋二少爺失蹤了,然後再派人前去加害。但不等他們動手,宋忍冬就出了事,繼而有姝取代了原主。
方氏蠅營狗苟一輩子,原以為自己才是最大的勝者,卻沒料一著不慎滿盤皆輸,落得個無處容身的下場。族人們貧困太久,得了宋二少爺許諾,立時抄著棍棒打上門來,把方氏的私庫掏得一乾二淨,連她房裡的綢緞、首飾、衣裳也都哄搶一空,青磚颳了一層又一層,生怕地下還埋有金銀。那架勢,比蝗蟲過境還可怖。
方氏原打算偷偷藏幾個私房錢好給女兒備嫁妝,誰知臨到頭竟連個銅板都沒剩下。故此,她對“宋有姝”可算是恨之入骨,打算仗著自己庶母的身份訛詐一筆巨資,否則就上官府告他不孝。她雖是賤籍,好歹已被宋慶才扶正,也能算“宋有姝”半個母親。
她能想到的,有姝如何想不到?有姝一沒拿她們家產,二與她們毫無血緣,憑什麼白養兩張嘴,討不了好不說,反倒惹來一身腥,豈不是自找苦吃?如此,有姝好好把魏國律令鑽研了一下,終於找出兩條較為合適的條陳,將之抄錄下來寄給族長,又暗地裡奉送了一百兩酬金。
族長是個精明人,很快領會了宋二少爺的意思,帶上一眾族人敲響登聞鼓,把方氏告上衙門。方氏正打算領著女兒去“宋有姝”暫居的客棧大鬧,好叫鄉親們看看這人是如何狼心狗肺,不孝不悌,哪料剛走到半路,就被捕快鎖了去。
她一無銀錢打點關係,二無人脈幫忙求情,自是隻有任人宰割的份兒,連緣何被抓都鬧不明白,只得戰戰兢兢地跪在堂下待審。宋丁香也被一塊兒拘了去,此時已嚇得涕泗橫流,魂飛魄散,一個勁兒往母親身後躲。
反觀族長這邊,有宋二少爺大把大把地撒銀子疏通,那府臺大人還未入得公堂,就已打好宣判的腹稿。當然,這事原本也是宋二少爺佔理,便是三堂公審,府臺也不怕被人拿住話柄。有銀子賺還毫無風險,自是兩全其美。
在站班皂隸們的“威武”聲中,府臺大人緩緩而來,不等方氏喊冤就讓宋氏族長請來的狀師念狀詞。方氏側耳一聽,便似五雷轟頂,原來這些人竟以“賤籍出身,沒有資格扶為正妻”為由將她給告了。魏國的確有這麼一條律令,一般的世家大族也嚴禁此事發生,但在商賈之家卻沒有這些顧忌,全賴家主喜好而已。
此前宋慶才一房有權有勢,即便族長強烈反對,到底還是讓他把方氏的名字寫進了族譜。現在宋慶才死了,宋忍冬也死了,只要族人肯攬這個官司,自是一告一個準。
府臺大人很快就依律辦事,將方氏的正妻之位革除,又改了族譜。也就是說,她現在不過是一名賤妾,宋慶才一死,她便成了無主的奴婢,可以隨意發賣甚至打殺,無論是法理還是血緣,都與宋二少爺毫無關係。宋丁香的身份也從嫡女變成了庶女,且還是丁點兒嫁妝也無的庶女,今後的婚嫁問題怕是非常難辦。
不過半個時辰,這樁官司就了了,府臺大人拍打驚堂木,宣佈退堂。方氏與宋丁香互相攙扶著出了衙門,前來作證的族人也三三兩兩離去。其中一名中年婦女素來與方氏不對付,衝地上啐了一口,幸災樂禍地道,“小賤人,方才不還領著女兒,打算去客棧找宋二少爺鬧呢嗎?你現在再去啊!你去一個試試!”
“你作甚攛掇她?”又有一名婦女上前,冷笑道,“之前她是宋家主母,佔著長輩的名頭,自然能誣賴二少爺。現在她是賤婢,府臺大人重給她寫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