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2 / 4)

的第一次。一起普通的民事訴訟,已經上升到中日兩國的外交問題。

過了三天,也就是27日下午5時左右,邱處長的電話又打到我的辦公室。他很客氣地請我幫忙,寫一篇大約2000字的關於東史郎訴訟案的文章,要求作深度分析,譬如說《東史郎日記》案敗訴的實質是什麼?並要求我一定要在次日早晨8點鐘之前報到外交部去。

常言道:“外交無小事!” 我拎得清其中的分量。這個忙我仍然願意幫。

本來,我正準備下班回家。接到這個電話後,我放棄了按時下班的念頭,留在館裡挑燈夜戰,在當晚11時左右完成了任務。第二天早上,我按時如約地將文章傳給外交部。

到了28日上午,邱處長再次打來電話,對我說:“朱館長,你的文章寫得很好!明天的《人民日報》將發出來,沒有署你的名字,而是用了一個筆名(施實), 特地和你打個招呼。另外,今天晚上,老朱(邦照)將再次出來發言,請你從專家的角度看看(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有沒有什麼問題。”

當天晚上,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節目播出了外交部新聞發言人朱邦照再次接受記者採訪時發表的講話:“我們注意到日本外務省發言人關於侵華日軍在南京的暴行是不可否認的事實這一表態。但必須指出的是,東史郎訴訟案已不是普通的民事訴訟,其實質是極少數日本右翼勢力企圖借司法程式達到否認南京大屠殺的目的。日本東京高等法院無視歷史事實作出錯誤判決,嚴重傷害了中國人民的感情,中方再次對此表示遺憾和義憤。歷史事實是不容抹殺的,日本軍國主義侵略中國犯下的罪行更是抹殺不掉的。我們要求日本方面以實際行動正視和反省歷史,以史為鑑,堅持走和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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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聲援東史郎的正義行動(5)

比起23日和24日的評論內容來說,朱邦造的再次講話,一針見血地指出了《東史郎日記》案“已不是普通的民事訴訟,其實質是極少數日本右翼勢力企圖借司法程式達到否認南京大屠殺的目的”,這個定論是對此案的定性,使我們深受鼓舞。此外,由“驚訝和遺憾”遞進到“遺憾和義憤”,這絕不僅僅是外交詞彙的變化,而是中國官方對此案的態度明顯強化。

那麼,朱邦造指出的日本外務省發言人12月25日在日本記者招待會上就《東史郎日記》案發表了什麼樣的談話呢?這位發言人稱:“本案不是關於所謂‘南京事件’是否存在及事件全貌等問題的訴訟,而是就被告的‘戰時日記’的部分記述是否造成對原告的名譽損害以及原告是否進行過如記述那樣殘虐行為的事實認定。”

該發言人表示:“日本政府認為,圍繞所謂‘南京事件’有著種種爭議,但舊日軍在進入南京後殺害非戰鬥人員和進行掠奪行為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這位發言人還說:“日本政府對歷史的認識以1995年8月15日的內閣總理大臣(村山富市)談話為基礎,小淵(淵三)首相曾在不久前與###主席的會談中表明,這一認識沒有任何變化。”

日本官方發言人針對《東史郎日記》案的談話,充滿了辯解,極力為日本右翼勢力庇護,為日本東京法院無視歷史事實的判決開脫責任。日本當局應該明白“事實勝於雄辯”的道理,應該解釋東京高等法院為何允許和支援右翼人物在該法院內公然掛出了“南京大屠殺捏造裁判勝訴”大字標語的行為說明了什麼?

針對南京大屠殺這一歷史,日本當局往往會用日本國記憶體在著爭論為藉口,拒絕承認戰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正義判決的結果,拒絕承擔應盡的道義與責任。應當問問,是什麼樣的日本人在爭論?爭論了些什麼?他們爭論的目的又是什麼?這或許就是中日兩國對《東史郎日記》案看法上根本分歧的原因所在,也是日本法院方面不當判決的原因所在。

當年曾出席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當事人如何看待《東史郎日記》案的判決呢?12月27日,我們特地從北京和上海兩城市,邀請原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檢察官顧問、國際###官倪正日奧先生,原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助理檢察官裘紹恆先生,原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助理檢察官翻譯高文彬先生,來到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他們分別指出:“東史郎作為侵華日軍士兵,親身經歷了侵華戰爭和南京大屠殺。他在戰時寫成的日記客觀真實。日本法院無視歷史事實和鐵的證據,違背了法理與正義。”

為了聲援東史郎的正義行動,把《東史郎日記》案的來龍去脈告知更多的人,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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