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28天(2 / 2)

小說:六千個晨昏 作者:姑娘別哭

梁暮走的時候把他做的書籤放在《笑忘錄》下,轉身走進雨裡。周茉拎著飯盒看他離開的背影,把飯盒從窗戶遞進來:“你先吃啊,我去巷子口給我媽買冰糖,她要熬雪梨水。”說完順手關上窗走了。

“梁暮。”她小跑著追上樑暮,跑到他面前已經是氣喘吁吁。

梁暮雙手插在口袋裡看著周茉:“怎麼了?禮拜天。”周茉等於週末,等於禮拜天,順口就給她起個外號,表情卻保持嚴肅。

太討厭了這人。

周茉恨恨瞪他一眼:“你找張晨星到底什麼事?”

“張晨星沒跟你說?”梁暮嘴角迅速揚了一下,皮笑肉不笑:“她沒跟你說就代表不想讓你知道,那我也不能告訴你。”

“你別離間我們之間的感情。”周茉真生氣了,要急了。

梁暮卻笑了:“真沒事,我們好多年沒見,偶遇了。”

“沒別的?”

“比如?”

“比如你原來暗戀我們張晨星,現在...”

“想多了。放心。”梁暮轉身走了。他不太明白為什麼很多人總是要把男女之間的相遇歸結為“有點什麼”,而人類的情感極其豐富,不僅僅是有情/愛。就算他過去真跟張晨星有點什麼,這已經過去多少年了?還能剩什麼?

周茉本應該放心,又覺得心裡不舒服,什麼叫想多了?我們張晨星怎麼了?看你那德行!回到書店跟張晨星抱怨梁暮:“我跟你說哈張晨星,梁暮這個人肯定不是好人。不管他在你面前裝的多麼謙謙公子,給我起外號可是非常順嘴。反正他肯定不像在書店裡看著這麼...正常。”

“還有,他...”周茉想把梁暮說他對張晨星沒想法的話複述一遍,又住了嘴,呸!張晨星還看不上你呢!

“總之我不管你倆怎麼認識的,見過幾面,反正這個人不簡單。他拍紀錄片的,他能簡單嗎?那也算一隻腳踏進娛樂圈了呢!”

張晨星安靜吃飯,在周茉越說越生氣的時候終於開口:“梁暮是狗屁,你別生氣了。”

周茉聞言笑了:“我就愛聽你罵人,你再罵幾句!他叫我禮拜天,多煩人啊!”

“他什麼時候叫你禮拜天了?”

周茉收了聲,總不能承認自己剛剛攔住人家鬥氣,結果被人鬥敗了吧?

“我不管,你罵他幾句別的我聽聽。”

“不會了。”儘管張晨星看起來像是逞兇鬥勇的人,但她真的不會罵人。她說的最狠的話無非就是狗屁。狗屁在她心裡已經是很難聽的罵人話了。如果爸爸聽到她說狗屁,會罰她站的。

周茉知道張晨星是在哄她,在她心裡梁暮不是狗屁,只有在她生不如死的日子又讓她雪上加霜那些人才是狗屁。周茉拎著冰糖和飯盒走人,張晨星關門打掃書店。

拿起梁暮那本書,看到下面那張書籤。

一張用葉子製成的書籤,龍飛鳳舞一行字:張晨星,週末愉快。

多少年過去了,梁暮還像從前一樣,認定了誰就是誰,哪怕那個人遠在天邊,他排除萬難也要到她身邊,對她笑著道一聲:朋友,你好啊。

但梁暮也帶著一點心機。

理想之起和靈感迸發都是在這家書店,好似冥冥之中有什麼牽引他,穿越時光隧道,最終把這一切接連在一起,讓他不斷產生求索的念頭。

他真的想拍張晨星。

從書店出來,不想回工作室,就隨便找了個街邊坐著。手機頻繁響著,是他繞也繞不開的工作,還有蕭子朋發來一張照片,問他:“怎麼樣?漂亮嗎?”

“想認識一下嗎?”

“不想。”

“在追求理想的路上偶爾也要追求愛情。”

“剪完了嗎?”

“沒有。”

“那你這麼閒?”

手裡這個客戶非常難纏,男士長相、性格堪憂,勝在有錢。手上戴一塊鑽表,講話的時候用鼻孔看人。儼然一個暴發戶。

第一版交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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