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暮有一個有趣的靈魂。在孩子追問乾脆面去哪兒了他拔腿就走的時候,是帶一點少年心性的。合唱團比賽的時候,兩個合唱團碰面,都沒有競爭的感覺。反正贏的總是梁暮所在的合唱團。那時梁暮喜歡裝酷,雙手插在表演西裝口袋裡,再拿出來卻能變出點什麼來。排練大廳被他搞得亂哄哄的。
張晨星把那幅畫丟進垃圾桶,上床睡去。
梁暮並不知自己隨手畫的畫被張晨星順手丟了,他和蕭子朋聊完事情回到工作室。
工作室差不多一百五十平,五六臺電腦以及各種裝置。如果不拍紀錄片,他也會過得不錯,至少不必為錢財發愁;又或者他回到自己生活的大城市,資源、人脈都有,收入會更高。然而現在左手倒右手,工作室賺的錢貼到愛好上去,把“敗家子”三個字詮釋得淋漓盡致。
“恭喜咱們今天沒倒閉。”蕭子朋哎呀一聲靠在沙發椅上:“這個紀錄片咱們對製片人有交代,別以後找不到錢。你也別再去張晨星那了,你在哪兒耗幾個小時,咱們工作室沒準損失倆單子。行嗎?”
“行。”梁暮正在看片子,順口一答應,根本不走心。
“敷衍我是不是?”蕭子朋切了一聲:“兄弟我真是太懂你了。咱倆一起上了幾年學你什麼尿性我知道。你就是跟張晨星槓上了。”
“我跟她有什麼可槓的?”
“你沒碰到比你還擰的人,你不服氣。憑什麼我把你當朋友,你對我愛答不理?我這麼有魅力還搞不定你個張晨星?”
“幼稚。”
“?”
梁暮終於從電腦前離開:“你明天自己看一眼張晨星。”
“行,我自己去認識一下。我倒要看看什麼人讓你誓死跟她做朋友!”蕭子鵬跟梁暮拌嘴,又恍然大悟一樣:“不對吧,你火急火燎找她,真就為了重拾友情?”
“你話真多。”
“你在打壞主意,指定是張晨星給你靈感了對不對?”蕭子朋指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