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部分(2 / 4)

小說:活人禁地 作者:敏兒不覺

狀暗呼不妙,萬沒想到這幽靈竟能有如此迅捷的動作。情急之下他著地一滾,想借著翻滾之勢避開這致命的一擊。但不料想自己還是遲了一步,在身子傾斜的一剎那,他的左肩還是被手指戳中,鮮血登時就噴湧如注,直疼得他渾身汗水涔涔而下。

好在他體質特殊,這點小傷也不至讓他束手就擒,肩膀剛被插中,他急忙收腰抬腿,蜷起身體將兩腳對準那骷髏的頭部猛蹬出去。只聽‘呯’的一聲悶響,那骷髏被他踹得倒退了兩步,戳在他肩上的手指也在這一刻拔了出來。

趁此時機,丁二強忍著疼痛翻身而起,他擔心自己落敗之後師父會跟著遭殃,況且對方還是個自己想都沒想過的骷髏幽靈,縱然自己有再大的能耐也不可能打得過這種東西,是以他打心眼兒裡就無心戀戰,只想趕緊和師父一起離開此處,眼前的事實簡直是太過令人不可思議了。

於是他起身之後便朝著玄素飛奔過去,任憑身後那骷髏窮追猛趕,他只是視而不見的埋頭猛跑。待跑到玄素面前之後,他見時間已來不及將師父馱在背上,就順勢將玄素扛在肩頭,耳聽得身後的腳步聲已然迫近,他不敢再有耽擱,撒開兩腿就向前方衝去。

可身後那骷髏卻並沒有放過他們的意思,張牙舞爪的緊隨而來,腳下的步伐絲毫不遜於丁二的速率。

玄素趴在丁二的肩頭也沒閒著,從懷中掏出各種法器,對著身後的骷髏接連投擲。然而任憑他使出渾身解數,那骷髏卻全然不為所動,根本就對他的法術視若無睹,腳下的步子反而變得更加急促了。

玄素一生鑽研道法,浸淫邪術,對於神鬼之道甚是精通。在他數十年的江湖生涯中,著實也見過不少靈異之事,可要是說真真切切的親眼見鬼,這還是他有生以來的頭一遭。

鬼這東西,是妖、魔、鬼、怪這四種奇異事物中最玄的一種。

妖,通常是指頗具靈性的動物日久成精,從而具有了一定的磁場,可以影響人類的大腦。中邪之人或是產生幻覺,或是癲狂錯亂,實際上就是此人的腦電波受到了磁場的干擾或操控,從而出現了瘋狂的舉動。其實那並不是動物的靈魂進入了人體,只是動物的精神和被控制之人連在了一起。

所以在許多時候,當被附體者接受法術的救治後,躲在暗處的靈獸並不會受到傷害,只是將其控制人類的腦電波切斷罷了。這便是所謂的妖,民間多稱其為‘精’或者‘仙’。

雖說民間也有更為離奇的傳說,例如狐仙化為人形迷人心智,白蛇與人結婚生子,但那都是誇大其詞的說法和一種美好的嚮往,真正的妖精,最多也只能做到讓人產生幻覺的地步而已。

魔,則多指屍體。殭屍、喪屍,都在屍魔之列。民間也有把動物成精說成魔的,但那只是一種形容方式,不能真正歸類於魔的範疇。

也有人說妖精死後,強大的念力及靈氣不散,還能再繼續修行,繼而變成魔。但這樣的事情極為罕見,幾千年也不見得能出來一個。

怪的解釋較為簡單,基本是說體型極大,超出該類物種的範疇甚多。或是怪異至極,世上之人從沒見過的某種生物。當普通人見到這種生物時,往往都會抱頭鼠竄,倉惶逃命,哪裡會有心思仔細觀察?因此等人們回憶的時候,都會憑著雜亂的記憶胡編亂造,被形容出來的樣子也就眾說不一,越傳越是邪乎。

而鬼則不同,這種看似沒有卻實則存在的東西,是術者們幾千年來所研究的重點。鬼者,乃是最為難以駕馭之物。

其實若非怨氣極重的厲鬼,人眼是根本無法看到的,並且在一般情況下來說,普通的鬼也沒有能力去襲擊人類。說起來,大多時候鬼反而都是避著人的。正所謂‘人怕鬼三分,鬼怕人七分’,這句話絕不是空穴來風,人身上的陽氣是一般的鬼所無法接近的。

通常害人殺人的,都是那些怨氣極重的遊魂,和死的時候就有著強烈煞氣的厲鬼。遊魂是指那些橫死之人的魂魄,所謂橫死,就是說此人不是壽終正寢的,自殺、被殺、或是遭遇意外而亡,都算橫死。

橫死者的魂魄不入地府,而是在人間遊蕩。因怨氣很重,便會尋人報復,倘若將另一人至死,它便算是尋到了替身,自己也就可以投胎去了。

但橫死的遊魂就只能在它死去時的位置飄蕩,無法游到很遠的地方去,因此只能以守株待兔的方式等著被害者送上門來。若是聽說某地經常死人,並且死法基本都是大同小異,那就說明此處有遊魂存在。每死一人就會變成上一任冤魂的接替者,週而復始,永不停歇。

而厲鬼則要比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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