塵路絕,無奈奔赴江水。她臨死前斥李甲道:“惑於浮議,中道見棄,負妾一片真心。今日當眾目之前,開箱出視,使郎君知區區千金,未為難事。妾櫝中有玉,恨郎眼內無珠。命之不辰,風塵困瘁,甫得脫離,又遭棄捐。今眾人各有耳目,共作證明,妾不負郎君,郎君自負妾耳!”對人“浮議”的何止孫富一個?人生路上,會遇多少?如果沒有主見,災禍自然難免。十娘最終明白李甲是個有眼無珠的蠢才,路卻已經走絕了!
所以,瞭解自己,瞭解他人,才是成功的關鍵。
屈原寄希望於出爾反爾、耳根懦軟的楚懷王,最終在亡國之痛下投入汩羅江;亞父扶的楚霸王,拱手把江山送給劉邦,氣死了亞父,還要最後哀嘶“天滅我;非用兵之罪也”;李巖錯投李自成,一生功績為他所借,兔未死狗就烹,空付了自己的璀璨才華!……
姜子牙跟隨周文王,張良跟隨劉邦,劉基跟隨朱元璋……則懷才得遇,終是揚眉吐氣!
看錯一個人,看對一個人!事非成敗之大局!
文學,“病梅”與“小腳婦”
文學,“病梅”與“小腳婦”
毛永彧
或(有人)曰:“梅以曲為美,直則無姿;以欹(qī 歪斜;傾斜)為美,正則無景;以疏為美,密則無態。”則有賣梅者“夭梅病梅”“以求重價”。龔自珍痛心,欲“窮予生之光陰以療梅也哉”。其實世事複雜,乾坤又豈是一個人所能扭轉?
五代南唐後主李煜縱情聲色,喜歡看金蓮舞,則女人裹腳風氣日盛,到清代甚至在滿人的“剃髮令”與“禁纏足令”下,漢女堅持裹腳,贏得了“男降女不降”的不朽稱號,大有漢女骨氣挺立之說。在虐待自己方面取勝,也不妨算是中國人自古以來的勇氣證明。
凡被病者,大多為作用巨大的事物。若一人才能卓越,則為事業為國家甚至為世界而活,因此本性要犧牲。物亦如此,梅之美不勝收,為眾人所欣賞,亦為達官要人喜愛,則必改原來自由形貌,來取悅權貴,於是不管是自願還是強制,必要拋其本性,“夭之病之”。女子亦為男權社會里地位超越狗貓諸類的,男人最重要的玩物,因此,聚焦於病足而取悅他人,亦非怪事。
文學既非名花,又非女子,是否亦為“病之”?
從歷史的縫隙,看看文學的價值。
孔子強調以等級名份教化社會,認為為政首先要“正名”,做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孟子進而提出“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倫”道德規範。西漢董仲舒的《春秋繁露》,提出“三綱、五常”。於是乎,為帝王服務的皇家文學有了完善的思想系統。後世延綿而下,宣揚歌頌“忠孝禮義”的作品層出不窮,為眾人樂道,這些文學作品,改編為戲劇、評書等等粉墨登場,家喻戶曉,讓文盲們亦能熟知情節,把作品裡的人物作為楷模,自發效仿,也就自發遵守了統治者們的規則。待到宋代的程灝、程頤、朱熹三位偉大文人發揮能量,推出“程朱理學”,則“三納五常”“忠孝禮義”,深入強化禮教,並豎起貞潔牌坊,成就了後世成千上萬的女子,捨命求貞的美名。
看吧,文學叫你“忠”,就有岳飛這種勇士捨命為君王;文學叫你“孝”,就有王祥“臥冰求鯉”,大冬天光著身子暖冰求魚給母親;文學叫你“義”,就有衛國荊軻為燕國太子去刺秦王……所以文學的價值,實在是大可遮天了。因此大凡明智高人,都懂得利用文學來求地位穩固。於是,歷代皇家文學風行,則其他文學即為旁門佐道,若妻與妾,一為正室,一為偏房,久而久之,偏房自覺無趣,又加之正室無情打擊,不是歸順作奴,即是懸樑自盡,於是乎,只剩皇家文學當家作主。文學,好似永遠甩不開被人刪剪新枝之命,甩不掉拘束雙足的裹腳布,終日價蔫蔫搖晃在風雨中,顫顫兢兢,活脫脫一“小腳婦”。
即今,數千文學已在試發新葉、試行放腳,我亦當勢輕狂一回,不聽來自高空的“穿林打葉聲”,大話幾語:“吾視文字極其鍾愛!不為名利裁之病之,不為媚俗汙之狂之。吾創作只求唯美,累於斟詞酌句而津津小悅。亦望得眾人欣賞,非為浮名,只仿若悉心養護,伺至花開,讓它流芳塵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