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部分(1 / 4)

小說:魔法新時代 作者:辣椒王

“公司管理層的存在,是為了維繫公司正常運轉,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的,不是讓你們下勾連,中飽私囊的!”

“公司是我的,同時也是你們大家的。公司的存在,是為了把大家的力量集中起來,賺更多的錢的……想要賺錢,第一件事便是得活著,好好的活著,若不然,賺到了錢卻沒命花,那有什麼意義?”

“甲板的巡邏隊,是為了防備測量組疏忽,或是空間系能力者出現,好最快速度形成防線保護大家安全的,不是用來保護我的,我還需要這種手段保護嗎?萬一,那種意外的情況出現,巡邏隊火力不足無法對魔獸形成有效打擊,怎麼辦?”

“或許公司某些崗位設定不合理,但是基本,每個崗位的存在,都有它們存在的道理。”共鳴石裡,佛爾斯語重心長,冠冕堂皇,聲音透過艦隊廣播系統傳播到每一個角落,讓聽者俱是心中賓服。

“唔,這樣,畢竟是第一次,處罰的輕一些,凡是走了南波萬門路,沒有到崗以到崗論的,一律降格為見習,請假一崗,扣發十倍相應工資,至於南波萬你……自己跳下船,就不要讓人用強了,那樣不太好看。”

“老闆,我再也不敢了!給我一個機會,我再也不敢了!”南波萬伏在地,涕淚橫流,搗頭如磕蒜。

圍觀者盡皆唏噓……太狠了!一人之下萬人之的六巨頭啊,翻手就給拿下了,這還叫處罰的輕一些?

對於南波萬的哀求,共鳴石裡沒有任何的反應:“咱們再來說說佛羅姆的事,法師公會有規定,一旦法師研究出了新魔法,不僅從今往後,施展這個魔法的法師都會銘記創造者的名字,而且還會有大筆的物質獎勵與伴隨而來的聲望,同時還會有職位的升遷。”

“為了鼓勵大家發明創造,我們公司也有相應條列,公司章程第二款第一章第一條,知識就是力量,知識就是金錢,公司保護髮明人對其發明享有專有權,在特定的時間內,可以獨佔製造、使用、銷售權,其他人如欲從事專利行為,必須經過專利人同意,直到專利期限屆滿。”

“啥?啥?啥玩意?什麼發明?什麼專利?什麼專有權?什麼期限?到底什麼意思啊……”共鳴石裡的聲音,讓人們一頭霧水,不由交頭接耳竊竊私語。

也有些個反應快的認字的,直接翻出手邊的小冊子,開始查詢佛爾斯所說的條款。

“有什麼不明白的?”佛羅姆扯著嗓子,輕而易舉壓下了眾人的聲音,他手裡抖落著一張薄薄的契約,“老闆的意思的就是,在咱們公司,以前你們那些個獨門秘方,吃飯的傢伙,賺錢的手藝,現在叫做專利!”

“只要你把那些法子拿出來,到秘處報備,公司保護你的權益。以後,只要有人用你的法子,不管是從你那學來的,還是偷來的,都必須給你錢!”

“你們這些傢伙,一個沒拉,都偷學了我的手藝,甭管你們是怎麼曲裡拐彎學到的,只要用了,就得給我錢!交錢!這可是早就在公司章程裡寫好的,老子來要錢天經地義,你們他丫的都不識字啊,竟然還想告老子黑狀!”

佛羅姆氣勢凌人的指著那幾個作坊主,氣勢千鈞的拍打著內購部桌子,“啪嚓”幾下,鐵桌子就折了,金的銀的滾落一地,卻沒一個人動彈,所有人都正消化著他說的話呢!

從這場雖不激烈,卻是高階的衝突中,所有人至少琢磨出了三個道理——

佛羅姆這傢伙,肯定是跟老闆有一腿!

你想啊,與他衝突的,是六巨頭之二,論地位,與他旗鼓相當,何況數量還是二比一,論親疏,那二位比他加入公司可早,但結果是什麼?不一目瞭然嗎?

這件事直接導致的結果便是,從此之後,佛羅姆一人之下,萬人之,連跟他比肩的都沒有,真真正正的公司第一號。

當然,隨著他地位的提升,與他、原野蘭以及佛爾斯相關的花邊新聞,又新增了新的匪夷所思的花絮——老闆雖然打扮成男的,其實是一女的。

為什麼呢?你想啊,原野蘭和老闆,和佛羅姆,都有曖昧不清的關係,如果老闆是一男的,怎麼可能容忍的下,自己的女人和別人卿卿我我啊?而且還屢次三番力排眾議,委以重任。

定然是個女的,和原野蘭二女共事一夫,才合道理嗎!

第二、公司裡的高官是管事的,卻不是管人的,出了錯一樣翻手拿下,不要得罪他們,但也不要怕他們,大家都是一樣人兒……

這一點,在南波萬跪求佛爾斯半晌之後,佛爾斯最終下令,由眾人投票決定此人去留,體現的淋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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