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4 / 4)

979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在人民銀行中分設(1984年正式分離),中國保險商業歷程翻開新的一頁。(2)

1979年4月,國務院批轉《中國人民銀行分行行長會議紀要》(以下簡稱“會議紀要”),摘掉了壓在保險頭頂的政治帽子,“逐步恢復國內保險業務”。會議紀要透過半年後,1979年11月19日至27日,停辦20年之後,全國保險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東拼西湊,共有130多人參加,其中就包括時任人保公司副總經理的宋國華(當時人保總經理由馮天順擔任)。

宋國華是會議的主要發言人之一,但是他其實很躊躇。

需要解決的問題很簡單,只有一個,即說明“保險必不可少”。但是,這並不容易,因為當時的政經氣氛尚未完全解凍。

頗有策略地,宋國華為自己的發言戴上紅色的皮套。

他引用《資本論》中“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消失後,補償損失的保險基金仍需繼續存在”,以及《哥達綱領批判》中論述社會主義社會總產品的分配公式,即應該從社會總產品中扣除“用來應付不幸事故、自然災害等後備基金或保險基金”等,以此說明保險的必要性。

這種中國式的論證方式,現時看來有些荒誕不經。

雖然恢復保險業務箭在弦上,但是“計劃”的烙印明顯。“為了使企業和社隊發生意外損失時能及時得到補償,而不影響財政支出,根據為生產服務、為群眾服務和自願的原則,透過試點,逐步恢復。”

恢復保險不是為保險的真意——分散風險,而是為了“不影響財政支出”。

“(保險公司)受保險總公司和人民銀行的雙重領導。業務上以保險公司總公司領導為主”,保險官辦官管色彩濃重。

會議整整開了8天,那個時候,會議似乎都很長。

會議最終明確:1980年京、津、滬3市可以在全市逐步展開保險業務;省和自治區原則上可以各選擇3到5個大、中城市試辦,省和自治區首府所在地和個別工商業比較集中的大城市可先走一步。

這一目標其實有點冒進,因為當時的保險行業是“三無”——無機構、無人員、無辦公用房。連人保總公司都人手缺乏,多方設法動員歸隊的“老保險”只有兩三人,不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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