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1 / 4)

訝地迴轉頭來,看著巴戴先生,試圖尋得答案。

他冷冰冰地說:“這個女人是個瘋子。”

意想不到的解釋,更增加了現場壓抑而恐怖的氣氛。

我回答道:“如果是瘋子,為什麼不把她送進瘋人院呢?”

巴戴先生說:“因為,無論是清國人或清國政府,都沒有對如何處置瘋子有任何規定。我們在上海已盡最大努力,但清國的這種精神病人實在太多,我們也照顧不過來。”

我暗自嘆息道,相信總有一天會有人用筆敘述自己因身患腦疾而備受煎熬的經歷,以上帝的名義呼籲所有文明國家的人民,來解除他們心靈的痛苦。

據說,在大清國,如果哪家出了瘋子,通常做法是將他捆綁起來或用重石縛在堂屋裡。曾經有個廣東女人被這樣捆了15年。最近,還有一位,頸、手、腳都被捆綁,送到了傳教士創設的避難所。這人在悉心照料下得以康復,但鎖鏈長時間的束縛,已使他一隻手的肌肉萎縮了。

判斷一個人究竟是弱智抑或是患有精神病,可以進行一個小測驗,即用一小塊燈芯浸泡過食用油或煤油後,放在他的大拇指上點燃,觀察其表現即可判斷。

我常在這裡的大街上看到精神病患者被人嘲弄的情景,他們遭到亂石的痛擊。清國人對付精神病患者的處方,是為他灌服桐油,使之嘔吐。他們認為這樣可排除邪惡的毒素。清國人不知道,瘋病的原因是人的大腦機能出了問題。

在那炎熱的一天,會審公堂裡發生了許多特別的事,但那個瘋女人歇斯底里的嚎叫,一刻不停地在我耳邊迴響。她的悲傷,不止一次地衝洗掉我在東方許多愉快的記憶。

快刀斬亂麻的審判

下一個被喚進來的人名叫曠生民,他被控下午兩點從浙江路428號一家鴉片店裡勒索了10美元的東西。傳喚了一名證人出庭,但他未能提供任何有效證詞。對清國人而言,他們哪裡知道證詞在西方宗教和法律體系中的神聖與莊嚴。一名無效證人的證詞已經足夠,曠生明被判處10個月監禁。聽到宣判時,我的意識有些空白,搞不清這樣的判決是否符合我們的法律。

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1906年的上海:會審公廨(3)

第三位被傳喚出庭的人名叫朱旺家,他被控於下午1點57分在北京路將一隻活鴨殘酷放入滾開的沸水裡燙死。此人說話結結巴巴,提出的解釋含混不清。他被處以25美元罰款。由於繳不起罰金,只好將他驅逐。

第四名被傳喚出庭的被告名叫羅望安,但庭下無人應答,他的保釋金被沒收了。法官透過翻譯向我解釋道,這位羅先生被控於晚上9點45分在福建路將一名歌女扛在肩上調戲逗弄。他為此交付了保釋金。那位名叫李申花的歌女被控有傷風化,她的保釋金也被沒收。法官認為,如果兩人對質公堂,真相大白,恐怕羅先生還要再賠一些銀兩。我覺得這簡直就是一出尚未上演的百老匯歌劇,禁不住要笑出聲來。

第五位出庭的人犯名叫姜躍弟,從他上堂的神情即可判斷,這是個膽小怕事的人。庭上展出了一把帶柄的劍,他被控於下午6點30分佩劍進入租界。依照法律規定,這是被禁止的。與可能遭受牢獄之災相比,這名人犯似乎更害怕失去這把做工精緻的劍。

這隻寶劍的劍鞘做工十分精緻,可謂清國木雕藝術的一件傑作。它由當地一種稀有的木料製成,上面雕有花紋、飛鳥和龍,雕刻刀法細膩傳神。木鞘鏤空而制,恰好可以裝進一柄鋒利細長的劍。我敢說,這名人犯不止一次地試圖收回他的這件藝術品。

第六位面對法官的是一位姓宋的小女孩,她指控蔡氏夥同羅氏、姚蘭和張氏三位50多歲的婦人將她拐賣為奴。“她們知道她是從無錫老家被綁架而來”。孫法官以他自己的方式問案,僅用3分鐘就為被告定罪。小女孩被一名英國巡捕帶進監護室,將她送還其母。而四名婦人被判入獄。但是,你知道她們的刑期多長嗎?僅僅一個月!哦,上帝,上海沒有一個保護兒童的社團組織。在清國,女孩子和女嬰不如男孩那樣受到家庭的重視。如果姓宋的這個女孩是個男童,也許綁架者就不敢如此膽大妄為了。

冰的故事

這是一個騙子巫師的故事,在紐約法律界絕對聞所未聞。被告名叫秦凌冰。法官花了比通常更長的時間,以圖查明案情。法庭翻譯要把案情說明白,也頗費口舌。出庭的冰小姐,左眼緊閉,臉部和手臂青一塊紫一塊,衣服襤褸,但表情剛毅誠懇。從外表觀察,即可猜出其中必有隱情

本站所有小說均來源於會員自主上傳,如侵犯你的權益請聯絡我們,我們會盡快刪除。
上一章 報錯 目錄 下一頁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25 https://www.hxsk.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