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是徒勞的。
“索比,你為什麼要改行呢?為了能讓我們太太平平地討飯,你已經向警察付了管理費,也向乞丐協會頭頭交了會費,還在聖日那天給聖堂送去了禮物,你什麼都不用擔心了。你想想.我們餓過肚子嗎?”
“沒有,老爹,但是你瞧瞧這東西,它一定值將近一星元!”
“依我看,它至少值兩星元。但是,買賣贓物的人最多隻會給你兩毛錢——如果他很大方的話。要是今天你一直在要飯,討回來的錢肯定比這多。”
“嗯……不過我想幹那一行會更好些。我覺得幹那種事情比討飯有趣。你該去看看齊吉是怎麼搞的。”
“我見過齊吉幹活時的情形,他很內行。”
“他是最棒的!”
“我想,要是有兩隻手的話,他還會幹得更好些。”
“嗯,也許吧。雖然他只有一隻手,但他還是教了我如何用兩隻手幹活。”
“那不錯。不過你也該知道,有朝一日,你可能也會跟齊吉一樣丟掉一隻手。你知道齊吉是怎樣弄丟那隻手的嗎?”
“啊?”
“你知道刑罰嗎?要是把你抓住了,你知道他們會怎麼收拾你嗎?”
索比沒有回答。巴斯利姆繼續說道:“砍掉一隻手是對第一次犯罪行為的懲罰,這也是齊吉學會這門‘手藝’的代價。哦,他還不錯,因為他還在混,還在幹他的本行。你知道對這樣的人第二次懲罰是什麼嗎?那就不僅僅是砍掉第二隻手的問題了。這你知道嗎?”
索比哽住了似的說:“這我不太清楚。”
“我想你一定聽說過,只是你不想記住罷了。”這時巴斯利姆又伸出大拇指,對著自己的喉嚨橫劃了一下,“這就是齊吉下一次的下場——他們會殺了他的。尊貴的法官說過,一次還不能接受教訓的孩子,就沒有第二次機會了。所以,他們肯定會處死他的。”
“但是老爹,我是不會被抓住,我會特別小心……就像今天一樣。我可以保證!”
巴斯利姆嘆了口氣,因為這個孩子仍然認為他的偷竊是不會出問題的。“索比,把你的賣身契拿去。”
“幹什麼,老爹?”
“拿去。”
孩子把它拿在手裡,巴斯利姆又看了一遍上面的文字:“男性兒童,註冊號(留在大腿上)8XK40367。”他想起拍賣商那時說的一句話,“九毛錢,你滾出去!”他又看了看索比,驚異地發現索比的個頭已經比自己高出一頭了。“把我的文身針拿著,我要把你變成自由民。我一直有這個想法,但好像又不是那麼著急。可是現在我真要這麼做了,明天,你就到皇家檔案館註冊去。”
索比低下頭。“這是為什麼,老爹?”
“你不想自由嗎?”
“呃……這個……老爹,我喜歡跟著你。”
“謝謝你,孩子。但是現在我不得不這樣做。”
“你的意思是要趕我走?”
“不,你可以留下,但只能作為一個自由民待在這裡。孩子,你知道,一個主人對他的奴隸是要負責的。假如我是一個貴族,你幹了壞事,我就要被罰款。但既然我不是……噢,失去一條腿和一隻眼睛。要是我再少了一條腿,我想我是沒法活下去的。所以,如果你要去學齊吉的行當,我最好還是先讓你變成自由人,我可擔不起這個風險。你得自己去冒險,因為我失去的已經太多了,從現在起,我最好不要再失去什麼了。”
他毫不留情地講完了這些話,但就是一個字都沒提起:現實生活中的法律很少這麼嚴酷。實際上是這麼處理的:犯了法的奴隸會被沒收並重新賣掉,賣掉的錢再用於賠償別人的損失。如果那個主人是個平民百姓,法官又認為他對奴隸的罪行負有事實上和法律上的責任,那麼他同樣也要捱上一頓鞭打。不過巴斯利姆的話仍舊錶明瞭法律的精神:既然主人擁有奴隸的一切,那麼,他自己就要對奴隸的行為承擔責任,甚至可能因為奴隸的行為被判處極刑。
聽了這些話以後,索比嗚嗚地哭了起來,這是自他倆認識並一起生活以來的第一次哭泣。“不要扔掉我,老爹,請你別丟掉我!我非跟著你不可。”
“對不起,孩子。我已經告訴你了,你還可以住在這兒,不一定離開這裡。”
“求求你了,老爹,我再也不去偷東西了!”
巴斯利姆抓住他的肩膀,說:“你看著我的眼睛,索比,我要和你訂一份協議。”
“啊?你說什麼呢,老爹,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