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hv-P.
愛因斯坦公式解釋了光電效應的一些規律。一個規律是,輻射電子的動能E與光的亮度或強度無關,而只取決於它的頻率。(愛因斯坦的解釋是,光強是光子數目的量度,表明輻射電子的數目,而非能量)。公式還揭示了輻射電子的能量E與入射光頻率v 之間的定量關係。另一個規律是,每一種金屬在光電輻射過程中,都有一個確定的最小頻率。愛因斯坦公式對此的解釋是:光電效應只有當頻率足夠大,使得hv 大於P時才會發生。
愛因斯坦的公式還預言:E直接根據v 的變化而變化;如果根據實驗給出動能與頻率的關係圖,那麼直線的斜率就是普朗克常數h。不久後,J、J.湯姆森的學生A.L.休斯以及其他一些人各自進行了驗證性實驗,結果證明了愛因斯坦公式的正確性。但真正的判決性的實驗是R。A.密立根做出的;這些實驗不僅確證了愛因斯坦公式,而且得到了一個新的,很精確的普朗克常數h(見惠頓1983)。
密立根關於這些實驗的論文(1916)是相當奇特的。儘管他承認“在每一個場合”,愛因斯坦的“光電效應公式”均能夠“精確地預言實驗的觀測結果”,但他又稱,愛因斯坦賴以推匯出這個公式的“半微粒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