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在各縣派有國王任命的警察局長。
哈登堡預見到這些措施勢必引起貴族的猛烈反對,他便尋求公共輿論的
支援。而且他同愛國者的想法一樣,認為必須讓全國各界參與政府。作為第
一步他先只召集一個由他選定的縉紳會議,從1811 年2 月到9 月舉行會議。
以馬維茨為首的容克地主提出強烈的抗議:他們反對一個人民的代議機構,
而主張恢復各省的等級會議,因為其中除了為數無多的資產階級代表以外,
有權出席的幾乎全部是容克。普魯士國王不得不屈從哈登堡的原議,他下令
逮捕了馬維茨和芬肯施泰因。這是一場明擺著的社會衝突。有如馬維茨所說,
國王誠然可以冊封新貴族,但是他不能創造高貴的靈魂。而約克在威廉親王
面前大聲疾呼:“如果殿下剝奪了我們的權利,那麼殿下的權利又有什麼依
據呢?”莫龍根縣的貴族在1814 年提出抗議反對“法國立法有毒害的影響”。
儘管貴族如此反對,在1812 年還是召集了一個由選舉產生的議院,每省派出
來自城市和鄉村的兩名貴族和兩名議員,由地主透過兩級選舉制產生。這個
議院要求制定一部憲法;但是正如在前一次的縉紳會議上一樣,貴族在議院
中擁有多數,他們的責難迫使哈登堡進行妥協。1811 年92 月14 日的“調整
敕令”,把原來對土地只有使用權的“佔使用者”變為土地所有者,並且取消
他們的封建義務和勞役,條件是他們要放棄部分份地給領主,如果份地是世
襲的放棄三分之一,如果份地僅是終身或有期限的,則須放棄一半。領主對
農民的保護權,農民對公地使用權和“農民庇護所”等當然仍在廢除之列,
不必付出補償給農民。這個法律並沒有改變世襲佃戶(即能付清地租的世襲
永租佃戶)的義務,並沒有減輕農民的沉重負擔。即使如此,容克仍然不願
接受它;從1812 年起容克就已開始討論對這個法律要作限制性的修改;到
1815 年,這個法律暫時中止施行,而到1816 年對絕大多數農民而言這個法
律已告廢除。
限制領主警察權的努力也同樣未見成效。1811 年9 月7 日,哈登堡已取
消把磨粉稅推廣到鄉村地區,並歸還貴族的獨佔權,於是只得轉而加重直接
稅——人頭稅、資本稅、所得稅,最後還有營業權稅。這種營業權稅是仿效
法國而來,至少可以取消行會的壟斷權。至於容克的種種特權則完全沒有觸
動;他們完全保持原有的繼承權和“信託遺贈”,司法權和保護權,狩獵權
和豁免租稅權。這樣一來,普魯士便大大落後於西部德意志;普魯士國家的
統一和中央集權所取得的進展不大;貴族的特權照舊存在,農民的解放徒有
虛名。從許多方面來看,華沙大公國本土還要比普魯士更為現代化。
俄國的改變比普魯士還要少得多。在提爾西特和約以後,亞歷山大又恢
復了實行改革的興趣;這次戰爭使他認識到政府機器必須加以改進。同法國
結成同盟從一開始就重新喚起他青年時代的回憶,並重新引起他侈談自由主
義的癖好。雖然同“密友委員會”比較起來,斯彼蘭斯基的計劃更為明確,
行動也更為堅決,但是他的努力並沒有留下什麼可觀的成果。這個東正教祭
司的兒子,在歷史上留下了在修道院裡給他取的別名,乃是一個傑出的傳道
士和教授。庫里亞金家族把他提拔到政府中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