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3 / 4)

小說:裂阱 作者:僻處自說

“是不是店封了出不去呀?宋老闆,怎麼搞的這樣?”

“沒事兒,死了個人而已,死了二百多年了。”

“不跟您白話了,明天上午吧,有時間的話我在墨鶴軒等您。”

“後天吧,明天上午我有事兒。你丟個電話號碼給我,到時候找你。”

“行。”錢國亮掏出名片放在桌上,說:“——你們這邊哪家滷菜做得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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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孫,去到馬路上指給老錢看。”

“散舟,你說現在怎麼辦吧,哥兒們卵毛都快急白了。”宋強說。

“呃。”我想了想答他,“你先別急。你看哪天有時間吧,等我過來看看再談。你千萬別太急了。”

“鳥事兒這麼急怎麼不急呢?你最好明天上午過來,本來一個朋友喊我明天辦事的,我想還是先把你喊過來商量一下算了,這個鳥禍不是闖著玩的。”

“那明天就明天吧。”我結束通話電話。

然而我才真的比誰都急哩!我不知道如何去面對宋強,我必須一直裝下去。當時現場的一切假象均已被我設計得鬼斧神工,我堅信那幫公安員們一定會按照正常的邏輯判斷出那該死的福建男商是因擅自進行無保障易爆藥力實驗玩火自焚而死。站在歷史的縱向角度看,其時我的做法是並不很錯的。不但不錯,也許還能算立了功。私下結果這廝性命的行為難道不該看作曲線地為國除害麼?須知這廝原本是個倒賣文物的販子,一個十足的大騙術家。我若饒他,他今後一定還會繼續從事損壞人民群眾利益的勾當。像曼生壺這樣的尤物一旦落到這些粗人手裡還不算糟蹋了麼?再者說了,我若容他,總有一天法律也不會容他。雖然我這麼說這麼做的動機也許未必就這麼純,也許是有些虛偽,我也承認我當初也只是出於一種對曼生壺的保護欲和佔有慾才下的手,但對於國寶本身來說,這卻就不見得是件壞事兒了。我決不可能用我勞動換來的工資交到這麼一個卑鄙小人的手裡去由他揮霍。我的方法很簡單:不給,就搶,就滅。活該,報應。還有他那寡婆娘,是個什麼東西?爛貨!到現在死活都不知道。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兩口子的性質惡劣到一起去了。所以要照我的強盜邏輯看甚至連宋強也沒怎麼錯,那些個給臉不要臉的東西就活該如此下場。可宋強如今要怎麼辦?他是我的鐵哥兒們,從小一塊兒撒尿和爛泥長大的。我不能騙他,可我又必須騙他,不然的話,憑他那點兒智商說不定很快就能讓我倆全完蛋。所以明天一趟是非去不可的,這事兒宜早不宜遲,再拖下去萬一宋強又被拉去調查情況一不留神再說出點兒什麼來就壞了。本來明天是有個民辦大學請我去上課的,這下必須又把他們回了再改下禮拜嘍。聽說那些孩子們盼星星盼月亮盼我來盼了一個多月秋水都盼穿了,每次都因為急事兒走不開,乾脆就再拖一週再讓他們多白盼一回吧!畢竟相較之下,宋強這邊才算大事。

上帝保佑。阿彌陀佛。

我跟宋強在華春大夏花五十塊錢包了個KTV房間,每次我們遇到不能讓外人知道的事兒時都會來這兒。飯店不方便,招待所更不行。現在的我只要一提三子招待所就條件反射地心跳加速,但我卻必須得在宋強面前裝成沒事兒人一樣。在這個陰冷黑暗的房間裡我們進行了一場極為嚴肅的對話,假設警方此時在這屋裡裝有竊聽器的話,那麼我們的這番對話便馬上會成為將來拉我們去殺頭的最好證據。我這人大概太多慮了,其實那都是不可能的。

宋強相信我的話,在法律方面我的知識決不在任何一個律師事務所的專業人士之下。

我們於是點起煙,開始了這場交談,內容經回憶刪理大約是這樣的(如下):

我:“OK!現在你從頭講,什麼時候發現的屍體,當時有多少人知道,公安員又是什麼時候知道的,後來叫你去過幾次,每次都問了你些什麼,你又是怎麼回答的?千萬要準確,還有,他們從現場作出了大致怎樣一個判斷也講一下。”

宋強:“你也不要一下子講那麼多,哥兒們也記不住,反正慢慢從頭講吧。那天,好像是月頭吧,哪號我忘了,我還在樓上給二樓窗戶焊眼,後來小曹就突然鬼喊狼叫了一聲,嚇了哥兒們一大跳。我當時還罵她個狗日的沒事兒叫喚什麼,後來哥兒們就喊小田就是你介紹過來的那個田玉霞上去再看看。結果操!她也叫了一聲,叫完還哭著跑下樓來像發神經病一樣滿嘴胡話。講了半天也不知道講的什麼,我就只能自己上樓去看了。一看不要緊,給老子嚇死了,鳥房間給人燒得一塌糊塗,還有一個死人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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