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1 / 4)

小說:錦衣殺明 作者:熱帶雨淋

每個看到徐興夏的明軍官兵,都感覺有點不可思議。徐興夏的外表看起來,並沒有什麼特別。他既不是最強壯的,也不是彪悍的。他的外表,幾乎沒有什麼明顯的特徵。然而,就是這樣一個人,射殺了七個韃子!還包括韃子的百夫長在內!要不是親眼看到,簡直會以為是天方夜譚!

韃靼騎兵的百夫長有多厲害?那些有過戰鬥經驗的明軍官兵都很清楚。在遊牧民族裡面,百夫長絕對是一等一的勇士。無論是近距離的肉搏功夫,還是中遠距離的騎射,都是最出色的。能夠做到百夫長的,都是身經百戰的人物,手上肯定沾滿了漢人的鮮血。想要殺死韃子的一個百夫長,還真是有點難度。

劉廣梁的神情,更好像是吃了一個大鴨蛋。自己的外甥,竟然殺了七個韃子?還包括一個韃子的百夫長?老天,他之前還以為他最多也就是殺了一兩個而已,沒想到,居然是七個!七個韃子啊,那肯定是要升官發財了。

張秋慶和王守祿等人,當然也是一臉的驚訝,又有點不相信。對於徐興夏,他們基本上都沒有什麼印象。他們只知道徐興夏以前是個不起眼的小卒,沒啥特別的。怎麼都想不到,這樣一個不起眼的小卒,居然立下了如此的功勳。

他們兩個,本來是應該駐守威鎮堡的,可是,兩人覺得威鎮堡不安全,有事沒事的時候,都寧願住在平虜城。徐興夏昨天獵殺馬鹿的事情,他倆還不知道呢。不過,就算知道了馬鹿的事情,他們還是會感覺相當的驚訝的。

畢竟,韃靼騎兵不是馬鹿,要比馬鹿兇殘多了。他們都很清楚,在寧夏鎮最近上百年的歷史上,還沒有聽說,誰一口氣殺了七個韃子的?那是韃子啊,最兇殘的敵人,比賀蘭山上的金錢豹都要兇殘。殺死一個都已經不容易,更何況是七個?要是倒過來,一個韃子殺死七個徐興夏這樣計程車卒,那就再平常不過了。

更要命的是,這些牛角墩計程車卒,幾乎每個人都有戰功。居然連陳海都殺死了三個!即使是最沒用計程車卒,都有一個韃子的首級在手。難道說,今年的韃子,都變成了泥捏的不成?只要輕輕的碰一碰,韃靼騎兵就會摔倒在地上,四腳朝天,一命嗚呼?今天的太陽,真是從西邊出來了!

“鬼扯!”

有人大聲喝道。

彭峰的臉色微微一變。

不需要任何的動作,他就知道說話的人是誰。

這個混蛋傢伙,從來都是這樣,一點都不給自己面子。

說話的那個人,叫做烏大頭。具體的名字,沒有人知道。他原本就是山賊出身,在賀蘭山也算是小有名氣,後來遭受到官軍的圍剿,走投無路,才不得不投靠官軍的。奇怪的是,在投靠官軍以後,他和他的部下馬賊,居然搖身一變,成了寧夏鎮的戰兵。他自己,也不斷的升官,最終成了平虜城的守備。

從官職上來說,作為守備的烏大頭,應該比只是千戶的彭峰高出一級。守備一般都是正四品,千戶一般都是正五品。不過,由於兩人處於不同的系統,雙方的權責關係,肯定是要牽扯不清的。如果彭峰不買烏大頭的帳,也是完全可以的。

明朝軍隊,一向都有兩個不同的體制,一個是軍,一個是兵。軍就是軍戶,是世襲的,所謂父死子繼是也。兵則是戰兵,是招募而來的,所謂當兵吃糧是也。

軍有自己的田地,主要依靠耕田種地維持自己的生活,武器裝備服裝鞋襪,甚至是草料什麼的,都要自己準備。軍的整個家庭,都屬於軍戶,是不能脫籍的。明國早期的軍隊,全部都是軍。兵則不然,兵都是招募而來的,乃是自由的民戶出身。他們一切供給,都是國家發放的。著名的戚家軍,就是兵。

以前,明朝的國防力量,主要是軍,戰兵的數量稀少。後來,衛所制逐漸的廢弛,軍戶越來越不給力,越來越無法承擔戰鬥任務,國家只好加大了兵的招募數量。在嘉靖以後,明軍的主要戰力,已經變成了戰兵。在主要的戰略要地,都駐紮有相當數量的戰兵。作為九邊重鎮之一的寧夏鎮,就有超過萬人的戰兵。

在平虜城,就駐紮有五百的戰兵,直接歸屬寧夏鎮總兵官李國臻的指揮。其實,說是五百的戰兵,實際上三百都不到,差不多一半被吃空額了。在明朝的軍隊中,無論是兵還是軍,吃空額的情況,都是一樣的嚴重。饒是如此,作為戰兵,他們的糧餉,一半最多隻拖欠兩三個月,就能發放。

戰兵的裝備,也要比軍戶好得多。上面發放下來的先進裝備,肯定是首先發放到戰兵的手裡。其他的武器暫且不說,單純就火銃而言。戰兵使用的飛鳥銃、迅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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