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基金組合的基礎。
投資基金如同其他任何一種投資方式一樣,存在著一定的投資風險,儘管基金已經透過其專家管理、投資組合等儘可能分散風險。因此,投資人同樣不應把其全部可投資資金投入到同一基金裡,而應儘可能地把資金按投資目標分散投資於不同的基金,從而形成個人的投資組合。
投資人在建立自己的基金組合時,首先應該掌握如何評價各類基金的表現。然後以評價結果和投資目標為基礎選擇基金,構成基金組合。以後還需根據情況的變化適時地進行調整,最終達到透過基金的有效組合與管理,實現最大收益或既定的投資目標。
投資人應根據個人投資目標、可投資金數量和不同型別基金的執行特點、投資方向,結合具體基金的評價結果確定個人的投資組合。例如投資人的目標是希望資金增值,那麼其相對理想的基金組合應是近半數的資金投資於股票基金或積極成長型基金;而成長及收入型基金、固定收入型基金或債券型基金,甚至貨幣市場基金,則應由高到低佔相應的比例。
三、如何確立和調整基金投資組合
如何設計出適合自己的基金投資組合
基金品種主要分為股票型、債券型、股債平衡型、貨幣型四大類。股票型基金屬於積極型投資品種,基金投資分散在很多股票上,大幅分散了風險。但股票型基金仍然存在風險,遇到股市整體下跌,即使分散投資不同股票也無法避免損失,所以在構建組合時要配置一些相對保守的品種。股債平衡型基金屬於適度積極型投資品種,以一定比重投資股票,其他部分則投資於固定收益工具,如債券、可轉債等,以獲取穩定的收益。債券型基金屬於適度保守型投資品種,主要投資於國債、金融債、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