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嚴峻的形勢,中共中央再次強調必須走生產自救的道路。1940年12月25日,毛澤東在為中共中央寫的黨內指示中指出:“認真地精細地而不是粗枝大葉地去組織各根據地上的經濟,達到自給自足的目的,是長期支援根據地的基本環節。”'《毛澤東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68頁。'
1941年5月,中共中央軍委指示陝甘寧邊區部隊,在生產工作的政治動員中,必須將自給自足的口號與抗戰建國建設新民主主義經濟基礎的任務連線起來,各機關部隊積極經營農業和工副業生產,以求生活自給和現品自給。'中央檔案館:《中共中央檔案選集》第13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115頁。'
1942年12月,毛澤東在陝甘寧邊區高階幹部會議上作了《抗日時期的經濟問題和財政問題》的報告,後來又為中共中央起草了《開展根據地的減租、生產和擁政愛民運動》的黨內指示,並作了《組織起來》等講話。他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對根據地的經濟建設和大生產運動的基本方針作了系統的闡述。
毛澤東指出:“發展經濟,保障供給,是我們的經濟工作和財政工作的總方針。”“財政困難,只有從切切實實的有效的經濟發展上才能解決。”'《毛澤東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91~892頁。'
為了保證經濟建設總方針的實現,中共中央和毛澤東針對當時各根據地所處的具體環境,制定了經濟建設的具體方針:
1。在各項生產事業中,實行以農業為主的農業、畜牧業、工業、手工業、運輸業和商業全面發展的方針。由於農民佔整個人口的80%,抗日根據地處於農村環境,抗戰所需之物力、財力大部分來自農民,因此必須以發展農業為主,同時發展其他生產事業。
2。實行“公私兼顧”和“軍民兼顧”的方針。根據地的主要經濟成分有五種:公營經濟,合作社經濟,個體經濟,資本主義經濟,地主經濟。除對地主經濟要限制其剝削外,其他各種經濟都要發展。這樣才能支援長期戰爭,改善人民生活。
3。實行統一領導,分散經營的方針。這個方針是與抗日根據地的人力、物力都很分散,交通又不方便的實際情況相適應的,在經營方針和政策方面的統一領導原則下,必須讓下面分散經營。
4。在生產和消費的關係上,實行努力生產,厲行節約的方針。
5。實行組織起來的方針。在自願原則下,組織農民建立以個體經濟為基礎的農業集體勞動合作組織,開展生產競賽,獎勵勞動英雄。
中共中央和毛澤東強調,在經濟工作中,應該以90%的精力去發展生產,各級黨政軍機關學校的一切領導人都必須學會領導群眾生產的本領,一切未脫離生產的農村黨員,應以發展生產為自己充當群眾模範的條件之一。
中共中央關於經濟建設的正確方針,指引和推動了各抗日根據地大生產運動的蓬勃發展。1941年,陝甘寧邊區的機關、學校、部隊透過生產,解決了所需經費的70%,1942年部隊和地方政府的經費完全由自己解決。
1942年,陝甘寧邊區政府為貫徹以農業為主發展經濟的方針,在財政極困難的情況下,向農業投資1000萬元,其中僅延安等7個縣就發放貸款158萬元,農具4980件,增開荒地10萬畝。此外,還發放植棉貸款。邊區政府的措施使1942年全邊區的糧食產量達到148萬石,比1941年增加2。78萬石,棉花增收43。5萬公斤。
1942年底陝甘寧邊區高幹會議之後,邊區政府把發展生產作為一切工作的中心,促使農業和工業生產大幅度增產。
1943年和1944年糧食產量均超過了180萬石,1944年公營、私營和家庭紡織業共織布16。2萬匹,其中家庭紡織業佔11萬多匹。在陝甘寧邊區的大生產運動中,八路軍各留守部隊生產成績最為顯著。
1941年3月,第359旅等部隊響應中共中央實行屯田政策的號召,分赴南泥灣、大鳳川、槐樹灣等地屯田生產。第359旅進入南泥灣的當年,即開墾荒地1。12萬畝,收細糧1200餘石,糧食自給率達到79。5%,經費自給率達到78。5%;1942年,該旅官兵開荒種地2。68萬畝,收細糧3050餘石,糧食和經費的自給率分別為96。3%和90。2%;1943年,該旅開荒種地10萬畝,收細糧1。2萬石,在自給有餘的同時上交公糧近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