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不得不接受波茨坦公告的地步。陸相阿南惟幾、參謀總長梅津美治部、軍令部總長豐田副武也不得不沉默而承認嚴峻的事實。海相米內光政則提出了接受公告的四個附加條件:
(1)保證維護國體;
(2)戰犯由日本自行處理;
(3)自主地解除武裝;
(4)避免盟軍佔領日本本土,如不可能,則讓盟軍只有在東京以外較少範圍、以較少兵力和較短時間實施佔領日本領土。外相東鄉主張只提維護國體一個條件,否則,將導致談判破裂。兩個方案對立,雙方相持不下。
10日凌晨2時30分,天皇採納了外相的一個條件方案即以不變更天皇統治國家大權作為接受波茨坦公告的附帶條件。御前會議終於以日本天皇的決斷作出了結論。3時左右,日本臨時內閣會議再次復會透過了接受波茨坦公告的決議。
8月10日7時15分,日本外務省將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的照會電報,拍發給駐瑞士公使加瀨和駐瑞典公使岡本,令其轉達給中、美、英、蘇四國,同時要求儘快得到對方答覆。其電文如下:
關於接受中、美、英三國共同公告的照會
“日本天皇希望促進世界和平,早日停止戰爭,以使天下生靈得免持續戰爭而陷於浩劫。日本政府遵從天皇意旨,已於數星期前請當時居中立地位的蘇聯政府出面斡旋,以便同諸敵對國恢復和平,而此促進和平之努力,不幸歸於失敗。日本政府為遵從天皇恢復全面和平的意旨,希望儘快結束戰爭造成之慘禍,作出下列決日本政府準備接受美中英三國政府首腦於1945年7月26日在波茨坦發表、後經蘇聯政府贊同的聯合公告所列條款,而附以一項諒解,即上項公告並不包括任何有損天皇為最高統治者權利的要求。日本政府竭誠希望這一諒解獲得保證,且切望迅速得到關於對此的明確表示。帝國政府請求瑞士及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