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人了吧。要不是有我,你還在那個天泉洞裡關著呢;要不是我,火乙現在還是個藥人,火丙還在玄陰水牢裡受苦受難,指不定早就變成蟲子便便了。現在要跟我翻臉!
就在我接近憤火邊緣的時候火丙突然說了一句話,讓咱胸中的憤恨頓時間化為了烏有。
“如果夜劍道長肯放過雷霆將軍,我火丙甘願拜在道長座下,任由道長差遣。上天入地,在所不辭。”
蝦米蝦米?我沒聽錯吧?
只要我肯放了這隻半死不活的大烏龜,火丙這頭火麒麟就自願跟著我?天下怎麼會有這樣的好事啊!
這種事情想都不用想,當然是一百個願意啊。
第二部 東發風雲 第六十章 火靈珠
就算我用聚魂幡收了玄武之魂,充其量也只能用個一次而已。一但我將它收了回來,那麼幡上的魂魄就會消失了。如果我不想他消失,一不能讓他死,二不能將他收回。整天帶著只大烏龜滿大街走,就算咱自己看得過去,別的玩家只怕也看不順眼吧。
而收了火丙就不同了,他要是自願跟著我,那就跟咱的寵物沒啥區別。雖說咱真的非常想要朱雀跟玄武,但是見識過離鬼的變態行徑之後,我到寧可要一隻乖巧的火麒麟,自少不用提心吊膽。
“百鬼夜叉玩家,你是否願意收服麒麟火丙為自己的守護神獸。”系統發來了提示訊息,讓咱口中的不明液體有點不受控制。只不過咋不是寵物,而是守護神獸哩?或許只是東西方的文化差異吧。
我大線條地忽略掉了那一點小小的字眼差距,毫不猶豫地選擇了是。
咦,咋沒經驗呢?
按道理說,火丙高出我好些級,他被我收成了寵物,好歹也要有降級經驗獎勵啊。可是等我看清了火丙的狀態之後,肝膽脾肺腎差點沒給全部氣炸了。
火丙(火麒麟),等級30。
我靠!還以為自己撿了個寶,原來這個火丙也就只有三十級啊。咱現在好歹也三十一了,他的等級比我還低。
其實咱也是衝動了一把,甲乙丙丁四頭火麒麟,也就是火丙的等級最低。要不是咱心急著要收麒麟,跟他們來一翻討價還價。整得不好還可以收到等級最高的火丁。
不過話又說回來,等級高低並不能證明實力差距,低階的可以慢慢練上去,反正到最後選哪個還不都是一樣。火丙不是也有三昧真火嘛。跟丫丫一起,一水一火,咱以後練級不要太爽。
收得火麒麟為守護神獸,咱自然是滿心歡喜,對於他那個比咱還底地等級也就不斤斤計較了。想咱當初得到丫丫的時候她才零級呢,到最後還不是成為咱的得力助手。所謂有志在不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