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1 / 4)

小說:將明 作者:開了

割草,就是殺人。

草原人跑到大隋境內*財物糧食和人充當牧奴,他們稱其為打草谷。陳雀兒說的割草,意思就是說割掉那些打草谷的人。

“漁陽郡啊……”

李閒嘆了口氣說道:“咱們大隋最小的一個郡了吧?治下就一個縣,就那麼點兒人,咱們到了那兒想不出名都難啊。”

陳雀兒使勁揉亂了李閒的頭髮說道:“才多大點兒的人,別整天那麼老氣橫秋的說話!”

李閒其實很不習慣這種愛暱的舉動,因為他不覺得自己是個該被人揉腦袋的小屁孩。但沒有辦法,他沒有陳雀兒力氣大,當然只能被欺負。雖然在陳雀兒看來這絕對不是欺負李閒,但不妨礙李閒在心裡詛咒陳雀兒不舉。

“小鳥哥,這次咱們是一起走,還是像上次那樣分開走?”

李閒皺著眉頭問。

他伸手在自己的頭髮上理了理,讓他那一頭招惹女孩子妒忌的長髮恢復了順直。李閒一直很彆扭的堅持,衣服可以髒一些,腳可以三天不洗,但頭髮必須要保持清潔乾爽。這種怪癖一直被大夥兒譏笑,說他投胎錯了應該是個女兒身才對。每次大家這樣說的時候,李閒都會驕傲的掏出還有長出羽毛的小鳥驕傲的撒一泡尿,然後引得眾人鬨堂大笑,再然後大家就開始對他的鳥兒品頭論足譏諷說那裡竟然還有一條蚯蚓。

李閒這個時候總是很生氣的,尼瑪這玩意看大小也就得了,還非得論長相?難道撒尿那個洞也得是大眼雙眼皮才美?

“你怎麼不去問你阿爺?”

陳雀兒一邊將包裹往那匹博踏烏上綁一邊笑著說道。這匹博踏烏是他的愛馬,比愛女人還愛的馬。那次去截殺突厥人的時候,就是陳雀兒騎著這匹博踏烏踩的盤子。

“問他?等他睡醒了也就該走了。只知道喝酒的爛酒鬼,偏生喝多少酒都醉不死他。”

陳雀兒哈哈大笑道:“可不許這麼說你阿爺,要是讓他聽見了還不得揍爛了你的屁股!”

李閒攤了攤手說道:“你知道的,從六歲開始我的屁股就一直很健康。他不喝醉了我是不會說他壞話的,而他喝醉了是絕對抓不住我的。等他清醒的時候,他又忘了我說他什麼了。”

陳雀兒笑著說道:“就你機靈!怎麼走我也不知道呢,哪次不是大哥臨出發的時候才制定路線的?”

李閒撇了撇嘴說道:“每次都會換無數條路線,每次都累的人連眼皮都睜不開。”

陳雀兒道:“毫無疑問,每次的路線都是最正確的。”

“小鳥哥,聽說留下了活口?”

李閒忽然嚴肅的問道。

“阿爺怎麼會心善了?若是不留下活口的話,羅蠻子未必就知道是咱們做的事,咱們也就沒有必要才住安穩就又要跑路。”

“是兩個女娃,一個小姐樣子的和一個丫鬟,加在一起都不見得有我年紀大。該殺的人殺,可兩那個女娃是那些人順道帶來見識中原繁華錦繡的。她們還小也沒有罪,不能殺。殺婦女小孩,咱們從來都沒這麼幹過。再說了,就算不留下活口難道羅蠻子就不知道是咱們乾的?這方圓幾百裡,還有誰敢不給他羅蠻子面子啊。這方圓幾百裡,把羅蠻子看成一灘屎的也就大哥一個人了。羅蠻子又不是傻…逼!”

“你錯了!”

一個比陳雀兒還要魁梧幾分的壯漢恰好走過來,他聽完陳雀兒的話一本正經的說道:“第一,在大哥眼裡,羅蠻子連一灘屎都不如。第二,羅蠻子確實是個傻…逼。”

李閒最得意的事,就是教會了鐵浮屠這些人傻…逼這兩個字的正確用法。

“虎奴哥!”

李閒看起來很乖巧的叫了一聲。

這壯漢叫伏虎奴,可以說是這夥馬賊裡最能打的三個人之一。就連陳雀兒都不是他的對手,據說他曾經在契丹人的地盤上大殺四方,一個人幹翻了契丹四十幾個武士。然後耀武揚威的從契丹一個皇族子弟手裡搶過來一匹博踏烏,再然後千里走單騎很霸氣的回來了。之所以他做出這麼威武的事,是因為他打賭輸給了陳雀兒,賭注就是一匹博踏烏。那天……他們兩個在幽州城裡喝醉了酒,逛青樓的時候恰巧一個名氣不小的女子掛牌子第一次接客,兩個人打賭那女子是白虎還是不是白虎。伏虎奴說是,陳雀兒說不是,於是兩個人上樓將那個趴在女子身上聳動的胖乎乎的傢伙從二樓丟了下去,然後扒開那女子的腿研究了一下。其實伏虎奴輸的很冤枉,因為兩個人找來找去,就找到了一根微微卷曲的小小草。

伏虎奴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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