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片沙漠堪稱所有沙漠中的完美典型,巨大無比,延及天際,朝任何一個方向望去都無邊無際。沙漠白茫茫的,十分刺眼,沒有水源,沒有生氣,惟有隱約閃現的群山的霧靄,只見群山散佈在地平線上,那裡的鬼草讓人做迷夢、噩夢和死亡。偶爾出現的墓碑標記指明瞭道路,因為穿過厚厚鹼層的被覆蓋的路徑曾經是條公路,客運車和布卡布卡,bucka,一種馬車。這是斯蒂芬·金的生造詞。斯蒂芬·金在“黑暗塔”生造了大量的詞彙表示他虛構世界裡的事物。有些生造詞的具體涵義令讀者琢磨不透,甚至成為不少“黑暗塔”迷熱烈討論的話題。在下文中這種情況還很多。過去都走這條路。後來,世界滾滾向前。這個世界被騰空了。
槍俠突然感到一陣暈眩,所有的知覺似乎都發生了變化,甚至整個世界都突然顯得十分渺小,幾乎就能看穿盡頭。在暈眩過去後,他覺得整個世界就像只慢慢往前爬的動物,而自己則在動物的毛皮上繼續行走。他耐心地走了幾英里,不緊不慢。一隻皮質水袋懸掛在腰間,像根腫脹的香腸。水袋幾乎還是滿的。他練楷覆功楷覆功,khef,是書中古老的世界使用的語言,它表示許多層含義,包括水、生命力量等。它暗示了所有對存在有重要意義的事物。槍俠練楷覆功大概到了五級,到了七或八級的人能夠使意志脫離軀體,能夠冷靜超脫地旁觀自己軀體的需要。已經多年,差不多已經達到了第五級。如果他是曼尼聖人的話,他就不會有一點口渴的感覺,那樣他就能冷靜超脫地看著自己的身體慢慢脫水,只有當邏輯告訴他必須補水時,他才會將水灌進體內的裂縫和深處的空洞。然而,他既不屬於曼尼一族,也不是耶穌聖人的門徒,他認為自己沒有一處是神聖的。他只是個普通的朝聖者,換句話說,他惟一能確定的便是自己已經口渴難耐。即便如此,他仍能剋制自己喝水的慾望。這讓他隱隱地感到滿意。這是一片乾旱的土地,耐渴便是在這裡生存下去所必需的本領,對槍俠來說,他的適應能力是讓他延續生命的法寶。
水袋下面掛著的是他的兩把槍;槍的重量特別為他作了調整;槍俠的父親在身高和體重上都不及他,因此在把槍傳給兒子時特地在每把槍上加了塊金屬片。兩條掛槍的帶子在他的胯部交叉。他給手槍皮套上油時讓它們吃滿了油,就連這腓力斯的驕陽也難以把皮套曬裂。槍把是檀香木做的,黃色,木紋刻畫得十分精緻。他用牛皮繩將槍套鬆鬆地綁在大腿上,每走一步槍套就晃悠一下;兩個槍套已經把牛仔褲的藍色蹭去不少(甚至把布都磨薄了),形成了兩條弧形,就像一對笑臉。黃銅色的子彈插在槍帶上的彈孔裡,在陽光下閃閃發亮。剩下的子彈不多了。他默默地向前方走去,皮套與褲子摩擦,發出輕微的“嚓嚓”聲。
槍俠襯衣的顏色已經顯現不出雨水或塵土的痕跡,衣服在領口敞開,一條牛皮繩穿過手工打製的扣眼,鬆鬆地打了個結。他的帽子丟了,一直帶在身邊的號角也不知丟在了哪裡。這隻號角是一個夥伴臨死前留下的,而他已永遠失去了兩者。
他翻過一個並不很陡的沙丘(這裡沒有沙子,因為整片沙漠屬於硬質地層。即使黑夜颳起的狂風也只能捲起一陣塵土,吹在臉上硬得就像擦洗除垢用的粉粒),看到在背風處(在背風處太陽最早落山)有燒過營火的痕跡,很顯然已經被人踩踢過。這類跡象再一次證明黑衣人有可能屬於人類,這總讓槍俠感到有些欣慰。他嘴唇微翹,臉上有些小坑,還有些地方面板脫落了。他的微笑看上去很痛苦,有些駭人。他蹲了下來。
槍俠的獵物燒的是鬼草,當然這也是此地惟一能點著的東西。燒鬼草就像燃燒油脂那樣,燒時火光低平,而且燃燒過程緩慢。住在沙漠邊界的居民曾告訴他鬼草的火焰中就住著魔鬼。他們也燒鬼草,但從不會朝火光裡看。他們說,若你朝火光裡瞧了一眼,這些魔鬼就會將你催眠,伸手向你召喚,最後把你整個人都吸進去。而下一個傻子若還朝火光裡看,那他看到的就會是你。
燒過的草稈相互交叉,形成了同以前一樣的象形符號,槍俠伸手戳了一下,它們就都散成了灰燼。灰燼中只剩一塊燒焦的燻豬肉,槍俠撿起來放入口中,若有所思地嚼起來。一直以來他們之間都是這樣。槍俠在沙漠中追蹤黑衣人已有兩個月,他似乎在這片死寂無聲,煉獄般的荒地上走不到盡頭,而每過一段時間,他就會發現黑衣人留下的營火痕跡:那些乾淨的消過毒似的象形符號。他從沒找到任何罐頭、瓶子或是水袋(槍俠自己就扔掉了四個水袋,現在它們都像死蛇皮那樣躺在荒地裡)。他也沒看到任何糞便。他猜黑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