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看美國男子開哪種牌號的車,對於他處於人生的哪個階段,你大概便可以猜個八九不離十。在我們那個時代,趕時髦的單身漢開“野馬”車或“巡洋艦”車;新任丈夫開“大眾”車;年輕父親開旅行轎車。我們在本寧堡收拾行裝準備開車前往利文沃思時,我正打算換下一種型號的車。6個月前,我傷心地看著一位叫M·格斯特的先生把我心愛的藍色“甲殼蟲”小汽車開走了,賣了400美元。阿爾瑪堅持認為,有兩個孩子的家庭需要更大的空間。因為鍾情於原有的牌子和顏色,我很快把一輛價格公道、模樣類似的車開回了家,但不是旅行轎車,而是一輛孩子們喜愛的藍色“大眾”牌面包車。阿爾瑪開著它去過兩次軍人服務社後宣佈說:“那輛破車得扔掉。”她不願意坐著這樣一輛二手面包車到利文沃思堡的軍官俱樂部去。此後,鮑威爾家的汽車也像鮑威爾自己一樣,從尉級升到了校級。我們第一次買了輛嶄新的美國車——1967年型號的“貝爾艾爾”車,然後帶著4歲的邁克爾和兩歲的琳達向西部駛去,中途習慣性地到紐約昆斯區的艾爾邁拉大街繞了一圈。
我們終於來到密蘇里州密蘇里河上的美分橋畔。該橋之所以如此稱呼,是因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