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部分(3 / 4)

小說:漢風1276 作者:浮游雲中

科登記,就為合法婚姻,受政府保護。 你要不信,自己去衙門口問問嘛。 ”

唐浩再不說話,忽地一下從大通鋪上跳到地上,飛跑著去琉球政府門前地廣場——俗稱衙門口。

政府大院門外,一左一右兩個小臺子,上面搭著竹蓬,各坐著一位解說員,身邊一張小方桌放著茶水、扇子和一疊書本,棚下各懸著個招牌,左邊那位是“政令”,右邊那位是“律法”。

唐浩不懂結婚的事該律法還是政令管,先去問左邊的人:“老哥,請問現在結婚可不要父母之命了麼?”

那人五十來歲了,一說話花白的鬍子就翹翹的,他指指右邊:“小兄弟,請問他。 ”

右邊的解說員聽到這邊的對話,不等唐浩開口便翻開書念道:“琉球未婚男女,男年滿十八,女年滿十六,各自攜帶本人護照,至政府民政科登記,宣誓自願結婚,即為合法夫妻。 ”

在宋朝推行婚姻自由,這看起來簡直不可能,但楚風偏偏就這麼幹了。 琉球婦女從事工商業的很多,縫紉工坊、幼兒園、酒樓茶肆……甚至還出現了二嬸洪梅氏這樣富甲一方地女商人,如果不立法規定婦女獨立的人身自由、完整的財產權和繼承權,後果將會非常嚴重。

很難想像,一個優秀的縫紉女工同時還是個童養媳,辛苦工作的所得要全部交給公公婆婆,在家裡連飯都吃不飽。

很難想像,二嬸這樣的女富商,一旦丈夫去世,又沒有兒子,就要被家族掃地出門,所有財產歸於夫家地家族所有。

很難想像,一個女學生在琉球小學校學習六年,獲得相對這個時代屬於超人才能掌握的知識後,正要被政府重用,卻被一時頭腦發昏的父母以幾百貫的價格賣給人做小妾。

生產力的發展要求解放女性,如果現在不立法解決,到幾十年後生產力進一步發展,矛盾會更加突出,到那時學美國,為解放黑奴打南北戰爭?算了吧,倒不如從開頭就把該改的都改了,反正頂著番邦的名頭,誰也不能說我離經叛道,只要漢軍支援,誰能說個不字?不服?好,送你去對岸吧,那兒韃子要佔有所有少女的第一夜權。

在民心問題上,楚風也深思熟慮了。 琉球政府的統治基礎是什麼?是原臨安匠戶!漢軍中,他們是中上級軍官;政府,他們是副科以上官員;經濟上,他們是生意越做越大的商人和各工廠地技術骨幹。

政策法律地出臺,只要他們不反對,別的人反對也沒什麼用。 而現行政策,顯然是有利於工商業階層地。

至少,婚姻自由這一條,得到了漢軍所有將士的全力擁戴——這是支平均年齡不到二十歲的年輕軍隊,他們中的大部分人,還沒結婚呢!有了這條,呵呵……

衙門口,從解說員嘴裡得到答案,唐浩還不放心,追著問:“那便不需要父母之命,自己就能決定結婚?”

右邊解說員只三十多歲,但看上去精神還沒左邊那位好,無精打采的說:“琉球未婚男女,男年滿十八,女年滿十六,各自攜帶本人護照,至政府民政科登記,宣誓自願結婚,即為合法夫妻。 ”

唐浩摸不著頭腦,急得心急火燎:“大哥,為何把這句翻來覆去的說?我是問結婚要不要父母之命。 ”

那人翻了個白眼,不再答話,把唐浩悶得慌。

還是左邊講政令的老頭古道熱腸,他原是個鄉場上茶館的說書先生,被琉球政府僱來做解說員正是得起所長,此時說書的癮頭上來,將書本在桌子上一拍,啪的一聲響嚇了唐浩一跳,又嘩的一下開啟扇子,搖頭晃腦的說:“呔,客官聽好了。 我琉球政府解說員,解說問題,僅限於重複律法、政令兩本書上文字,不得錯漏增添一字,此項規定帖於臺下,客官自己看者~預聽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說完又是啪的一下,把書本當驚堂木拍。

唐浩想了想,律法中半字也未曾提到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需拿了護照便可登記結婚,這沒提到的想必是不需管它了。

又撒開腿朝小荷家跑去,這一次和來時不同,腳步輕快,彷彿全身有使不完的勁兒。 興沖沖的躲到小荷窗下,裝了蛐蛐叫,過了片刻,心上人就抱著只肥大的三黃雞溜出來了。

兩個年輕人鑽進後山的竹林。

“真的?”小荷眼睛圓睜,驚得嘴巴合不攏了,“私奔去政府登記結婚?”

“不是私奔,是堂堂正正的結婚,律法規定的結婚。 ”唐浩鼓足勇氣,第一次抓住心上人的小手,做多了農活,少女的手已有些粗糙,但唐浩心中一片喜悅,只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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