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臂,大眼退走。明旦,英自帥眾來戰,睿乘素木輿,執白角如意以麾軍。一日數合,英乃退。魏師復夜來攻城,飛矢雨集。睿子黯請下城以避箭,睿不許。軍中驚,睿於城上厲聲呵之,乃定。牧人過淮北伐芻稾者,皆為楊大眼所略,曹景宗募勇敢士千餘人,於大眼城南數里築壘,大眼來攻,景宗擊卻之。壘成,使別將趙草守之,有抄掠者,皆為草所獲,是後始得縱芻牧。
上命景宗等豫裝高艦,使與魏橋等,為火攻之計。令景宗與睿各攻一橋:睿攻其南,景宗攻其北。三月,淮水瀑漲六七尺。睿使馮道根與廬江太守裴邃、秦郡太守李文釗等乘鬥艦競發,擊魏洲上軍盡殪。別以小船載草,灌之以膏,從而焚其橋。風怒火盛,煙塵晦冥,敢死之士,拔柵斫橋,水又漂疾,倏忽之間,橋柵俱盡。道根等皆身自搏戰,軍人奮勇,呼聲動天地,無不一當百,魏軍大潰。英見橋絕,脫身棄城走,大眼亦燒營去,諸壘相次土崩,悉棄其器甲爭投水,死者十餘萬,斬首亦如之。睿遣報昌義之,義之悲喜,不暇答語,但叫曰:“更生!更生!”諸軍逐北至濊水上,英單騎入梁城,緣淮百餘里,屍相枕藉,生擒五萬人,收其資糧、器械山積,牛馬驢騾不可勝計。
義之德景宗及睿,請二人共會,設錢二十萬,官賭之。景宗擲得雉;睿徐擲得盧,遽取一子反之,曰:“異事!”遂作塞。景宗與群帥爭先告捷,睿獨居後,世尤以此賢之。詔增景宗、睿爵邑,義之等受賞各有差。
夏,四月,己酉,以江州刺史王茂為尚書右僕射,安成王秀為江州刺史。秀將發,主者求堅船以為齋舫,秀曰:“吾豈愛財而不愛士乎!”乃以堅者給參佐,下者載齋物。既而遭風,齋舫遂破。
丁巳,以臨川王宏為驃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建安王偉為揚州刺史,右光祿大夫沈約為尚書左僕射,左僕射王瑩為中軍將軍。
六月,丙午,馮翊等七郡叛,降魏。
秋,七月,丁亥,以尚書右僕射王茂為中軍將軍。
八月,戊子,大赦。
魏有司奏:“中山王英經算失圖,齊王蕭寶寅等守橋不固,皆處以極法。”己亥,詔英、寶寅免死,除名為民,楊大眼徙營州為兵。以中護軍李崇為徵南將軍、揚州刺史。崇多事產業。徵南長史狄道辛琛屢諫不從,遂相糾舉。詔並不問。崇因置酒謂琛曰:“長史後必為刺史,但不知得上佐何如人耳。”琛曰:“若萬一叨忝,得一方正長史,朝夕聞過,是所願也。”崇有慚色。
九月,己亥,魏以司空高陽王雍為太尉,尚書令廣陽王嘉為司空。甲子,魏開斜谷舊道。
冬,十月,壬寅,以五兵尚書徐勉為吏部尚書。勉精力過人,雖文案填積,坐客充滿,應對如流,手不停筆。又該綜百氏,皆為避諱。嘗與門人夜集,客虞暠求詹事五官,勉正色曰:“今夕止可談風月,不可及公事。”時人鹹服其無私。
閏月,乙丑,以臨川王宏為司徒、行太子太傅,尚書左僕射沈約為尚書令、行太子少傅,吏部尚書昂昂為右僕射。
丁卯,魏皇后於氏殂。是時高貴嬪有寵而妒,高肇勢傾中外,後暴疾而殂,人皆歸咎高氏。宮禁事秘,莫能詳也。
甲申,以光祿大夫夏侯詳為尚書左僕射。
乙酉,魏葬順皇后於永泰陵。
十二月,丙辰,豐城景公夏侯詳卒。
乙丑,魏淮陽鎮都軍主常邕和以城來降。
卷第一百四十七
【梁紀三】 起著雍困敦,盡閼逢敦牂,凡七年。
高祖武皇帝三天監七年(戊子,公元五零八年)
春,正月,魏潁川太守王神念來奔。
壬子,以衛尉吳平侯昺兼領軍將軍。
詔吏部尚書徐勉定百官九品為十八班,以班多者為貴。二月,乙丑,增置鎮、衛將軍以下為十品,凡二十四班;不登十品,別有八班。又置施外國將軍二十四班,凡一百九號。
庚午,詔置州望、郡宗、鄉豪各一人,專掌搜薦。
乙亥,以南兗州刺史呂僧珍為領軍將軍。領軍掌中外兵要,宋孝建以來,制局用事,與領軍分兵權,典事以上皆得呈奏,領軍拱手而已。及吳平侯昺在職峻切,官曹肅然;制局監皆近幸,頗不堪命,以是不得久留中,丙子,出為雍州刺史。
三月,戊子,魏皇子昌卒,侍御師王顯失於療治,時人皆以為承高肇之意也。
夏,四月,乙卯,皇太子納妃,大赦。五月,己亥,詔復置宗正、太僕、大匠、鴻臚,又增太府、太舟,仍先為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