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酉,以輔國將軍蕭宏為中護軍。
衍之東下也,豫州刺史馬仙琕擁兵不附衍,衍使其故人姚仲賓說之,仙琕先為設酒,乃斬于軍門以徇。衍又遣其族叔懷遠說之,仙琕曰:“大義滅親。”又欲斬之;軍中為請,乃得免。衍至新林,仙琕猶於江西日抄運船。衍圍宮城,州郡皆遣使請降,吳興太守袁昂獨拒境不受命。昂,顗之子也。
衍使駕部郎考城江革為書與昂曰:“根本既傾,枝葉安附?今竭力昏主,未足為忠;家門屠滅,非所謂孝。豈若翻然改圖,自招多福!”昂復書曰:“三吳內地,非用兵之所;況以偏隅一郡,何能為役!自承麾旆屆止,莫不膝袒軍門。惟僕一人敢後至者,政以內揆庸素,文武無施,雖欲獻心,不增大師之勇;置其愚默,寧沮眾軍之威。幸藉將軍含弘之大,可得從容以禮。竊以一餐微施,敞昨投殞;況食人之祿而頓忘一旦,非惟物議不可,亦恐明公鄙之,所以躊躇,未遑薦璧。”
昂問時事於武康令北地傅映,映曰:“昔元嘉之末,開闢未有,故太尉殺身以明節。司徒當寄託之重,理無苟全,所以不顧夷險以循名義。今嗣主昏虐,曾無悛改;荊、雍協舉,乘據上流,天人之意可知。願明府深慮,無取後悔。”及建康平,衍使豫州刺史李元履巡撫東士,敕元履曰:“袁昂道素之門,世有忠節,天下須共容之,勿以兵威陵辱。”元履至吳興,宜衍旨;昂亦不請降,開門撤備而已。
仙琕聞臺城不守,號泣謂將士曰:“我受人任寄,義不容降,君等皆有父母,我之忠臣,君為孝子,不亦可乎!”乃悉遣城內兵出降,餘壯士數十,閉門獨守。俄而兵入,圍之數十重。仙琕令士皆持滿,兵不敢近。日暮,仙琕乃投弓曰:“諸君但來見取,我義不降!”乃檻送石間。衍釋之,使待袁昂至俱入,曰:“令天下見二義士。”衍謂仙琕曰:“射鉤、斬祛、昔人所美。卿勿以殺使斷運自嫌。”仙琕謝曰:“小人如失主犬,後主飼之,則復為用矣。”衍笑,皆厚遇之。丙戌,蕭衍入鎮殿中。
劉希祖既克安成,移檄湘部,始興內史王僧粲應之。僧粲自稱湘州刺史,引兵襲長沙。去城百餘里,於是湘州郡縣兵皆蜂起以應僧粲,唯臨湘、湘陰、瀏陽、羅四縣尚全。長沙人皆欲泛舟走,行事劉坦翻聚其舟焚之,遣軍主尹法略拒僧粲,戰數不利。前湘州鎮軍鍾玄紹潛結士民數百人,刻日悉城應僧粲。坦聞其謀,陽為不知,因理訟至夜,而城門遂不閉,以疑之。玄紹未發,旦,詣坦問其故,坦久留與語,密遣親兵收其家書。玄紹在坐,而收兵巳報,具得其文書本末。玄紹即首伏,於坐斬之;焚其文書,餘黨悉無所問。眾愧且服,州郡遂安。法略與僧粲相持累月,建康城平,楊公則還州,僧粲等散走。王丹為郡人所殺,劉希祖亦舉郡降。公則克己廉賦,輕刑薄賦。頃之,湘州戶口幾復其舊。
卷第一百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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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武皇帝一天監元年(壬午,公元五零二年)
春,正月,齊和帝遣兼侍中席闡文等慰勞建康。
大司馬衍下令:“凡東昏時浮費,自非可以習禮樂之容、繕甲兵之務者,餘皆禁絕。”
戊戌,迎宣德太后入宮,臨朝稱制,衍解承製。
己亥,以寧朔將軍蕭昺監南兗州諸軍事。昺,衍之從父弟也。
壬寅,進大司馬衍都督中外諸軍事,劍履上殿,贊拜不名。
己酉,以大司馬長史王亮為中書監,兼尚書令。
初,大司馬與黃門侍郎範雲南清河太守沈約、司徒右長史任昉同在竟陵王西邸,意好敦密,至是,引云為大司馬諮議參軍、領錄事,約為驃騎司馬,昉為記室參軍,與參謀議。前吳興太守謝朏、國子祭酒何胤,先皆棄官家居,衍奏徵為軍諮祭酒,朏、胤皆不至。大司馬內有受禪之志。沈約微扣其端,大司馬不應;它日,又進曰:“今與古異,不可以淳風期物。士大夫攀龍附鳳者,皆望有尺寸之功。今童兒牧豎皆知齊祚已終,明公當承其運;天文讖記又復炳然。天心不可違,人情不可失。苟歷數所在,雖欲謙光,亦不可得已。”大司馬曰:“吾方思之。”約曰:“公初建牙樊、沔,此時應思;今王業已成,何所復思!若不早定大業,脫有一人立異,即損威德。且人非金玉,時事難保,豈可以建安之封遺之子孫!若天子還都,公卿在位,則君臣分定,無復異心。君明於上,臣忠於下,豈復有人方更同公作賊!”大司馬然之。約出,大司馬召範雲告之,雲對略同約旨。“大司馬曰:”智者乃爾暗同。卿明早將休文更來!“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