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部分(1 / 4)

小說:資治通鑑 作者:死磕

三月,壬申晦,日有食之。大赦天下。以災異策大司馬逯並就侯氏朝位,太傅平晏勿領尚書事。以利苗男訢為大司馬。莽即真,尤備大臣,抑奪下權,朝臣有言其過失者,輒拔擢。孔仁、趙博、費興等以敢擊大臣,故見信任,擇名官而居之。國將哀章頗不清,莽為選置和叔,敕曰:“非但保國將閨門,當保親屬在西州者。”諸公皆輕賤,而章尤甚。

夏,四月,隕霜殺草木,海瀕尤甚。六月,黃霧四塞。秋,七月,大風拔樹,飛北闕直城門屋瓦。雨雹,殺牛羊。

莽以《周官》、《王制》之文,置卒正、連率、大尹,職如太守;又置州牧、部監二十五人。分長安城旁六鄉,置帥各一人。分三輔為六尉郡;河東、河內、弘農、河南、潁川、南陽為六隊郡。更名河南大尹曰保忠信卿。益河南屬縣滿三十,置六郊州長各一人,人主五縣。及它官名悉改。大郡至分為五,合百二十有五郡。九州之內,縣二千二百有三。又仿古六服為惟城、惟寧、惟翰、惟屏、惟垣、惟籓,各以其方為稱,總為萬國焉。其後,歲復變更,一郡至五易名,而還復其故。吏民不能紀,每下詔書,輒系其故名雲。

匈奴右骨都侯須卜當、伊墨居次雲勸單于和親,遣人之西河虎猛制虜塞下,告塞吏雲:“欲見和親侯。”和親侯者,王昭君兄子歙也。中部都尉以聞,莽遣歙、歙弟騎都尉、展德侯颯使匈奴,賀單于初立,賜黃金、衣被、繒帛;紿言侍子登在,因購求陳良、終帶等。單于盡收陳良等二十七人,皆械檻付使者,遣廚唯姑夕王富等四十人送歙、颯。莽作焚如之刑,燒殺陳良等。

緣邊大飢,人相食。諫大夫如普行邊兵還,言:“軍士久屯寒苦,邊郡無以相贍。今單于新和,宜因是罷兵。”校尉韓威進曰:“以新室之威而吞胡虜,無異口中蚤蝨。臣願得勇敢之士五千人,不齎鬥糧,飢食虜肉,渴飲其血,可以橫行!”莽壯其言,以威為將軍。然採普言,徵還諸將在邊者,免陳欽等十八人,又罷四關鎮都尉諸屯兵。單于貪莽賂遺,故外不失漢故事,然內利寇掠;又使還,知子登前死,怨恨,寇虜從左地入不絕。使者問單于,輒曰:“烏桓與匈奴無狀黠民共為寇入塞,譬如中國有盜賊耳!鹹初立持國,威信尚淺,盡力禁止,不敢有二心!”莽復發軍屯。

益州蠻夷愁擾,盡反,復殺益州大尹程隆。莽遣平蠻將軍馮茂發巴、蜀、犍為吏士,賦斂取足於民,以擊之。

莽復申下金、銀、龜、貝之貨,頗增減其賈直,而罷大、小錢,改作貨布、貨泉二品並行。又以大錢行久,罷之恐民挾不止,乃令民且獨行大錢;盡六年,毋得復挾大錢矣。每壹易錢,民用破業而大陷刑。

卷第三十八

【漢紀三十】 起旃蒙大淵獻,盡玄�Ф貭櫍�舶四輟�

王莽下天鳳二年(乙亥,公元一五年)

春,二月,大赦天下。

民訛言黃龍墮死黃山宮中,百姓奔走往觀者有萬數。莽惡之,捕系,問語所從起,不能得。

單于鹹既和親,求其子登屍。莽欲遣使送致,恐鹹怨恨,害使者,乃收前言當誅侍子者故將軍陳欽,以他罪殺之。莽選辯士濟南王鹹為大使。夏,五月,莽復遣和親侯歙與鹹等送右廚唯姑夕王,因奉歸前所斬侍子登及諸貴人從者喪。單于遣雲、當子男大且渠奢等至塞迎之。鹹到單于庭,陳莽威德,莽亦多遺單于金珍,因諭說改其號,號匈奴曰“恭奴”,單于曰“善於”,賜印綬,封骨都侯當為後安公,當子男奢為後安侯。單于貪莽金幣,故曲聽之,然寇盜如故。

莽意以為制定則天下自平,故銳思於地理,制禮,作樂,講合《六經》之說。公卿旦入暮出,論議連年不決,不暇省獄訟冤結,民之急務。縣宰缺者數年守兼,一切貪殘日甚。中郎將、繡衣執法在郡國者,並乘權勢,傳相舉奏。又十一公士分佈勸農桑,班時令,按諸章,冠蓋相望,交錯道路,召會吏民,逮捕證左,郡縣賦斂,遞相賕賂,白黑紛然,守闕告訴者多。莽自見前顓權以得漢政,故務自攬眾事,有司受成苟免。諸寶物名、帑藏、錢穀官皆宦者領之;吏民上封事,宦官、左右開發,尚書不得知。其畏備臣下如此。又好變改制度,政令煩多,當奉行者,輒質問乃以從事,前後相乘,憒眊不渫。莽常御燈火至明,猶不能勝。尚書因是為奸,寢事,上書待報者連年不得去,拘繫郡縣者逢赦而後出,衛卒不交代者至三歲。谷糴常貴,邊兵二十餘萬人,仰衣食縣官。五原、代郡尤被其毒,起為盜賊,數千人為輩,轉入旁郡。莽遣捕盜將軍孔仁將兵與郡縣合擊,歲餘乃定。

邯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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