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之符瑞也。”
帝使人以馬易珠璣、悲翠、玳瑁於吳,吳主曰:“此皆孤所不用,而可以得馬,孤何愛焉。”皆以與之。
烈祖明皇帝中之下青龍四年(丙辰,公元二三六年)
春,吳人鑄大錢,一當五百。
三月,吳張昭卒,年八十一。昭容貌矜嚴,有威風,吳主以下,舉邦憚之。
夏,四月,漢主至湔,登觀阪,觀汶水之流,旬日而還。
武都氐王符健請降於漢;其弟不從,將四百戶來降。
五月,乙卯,樂平定侯董昭卒。
冬,十月,己卯,帝還洛陽宮。
甲申,有星孛於大辰,又勃於東方。高堂隆上疏曰:“凡帝王徙都立邑,皆先定天地、社稷之位,敬恭以奉之。將營宮室,則宗廟為先,廄庫為次,居室為後。今圜丘、方澤、南北郊、明堂、社稷神位未定,宗廟之制又未如禮,而崇飾居室,士民失業,外人鹹雲‘宮人之用與軍國之費略齊’,民不堪命,皆有怨怒。《書》曰:”天聰明自我民聰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言天之賞罰,隨民言,順民心也。夫採椽、卑宮,唐、虞、大禹之所以垂皇風也;玉臺、瓊室,夏癸、商辛之所以犯昊天也。今宮室過盛,天彗章灼,斯乃慈父懇切之訓。當崇孝子祗聳之禮,不宜有忽,以重天怒。“隆數切諫,帝頗不悅。侍中盧毓進曰:”臣聞君明則臣直,古之聖王惟恐不聞其過,此乃臣等所以不及隆也。“帝乃解。毓,植之子也。
十二月,癸巳,潁陰靖侯陳群卒。群前後數陳得失,每上封事,輒削其草,時人及其子弟莫能知也。論者或譏群居位拱默;正始中,詔撰群臣上書以為《名臣奏議》,朝士乃見群諫事,皆嘆息焉。
袁子論曰:或雲:“少府楊阜豈非忠臣哉!見人主之非則勃然觸之,與人言未嘗不道。”答曰:“夫仁者愛人,施之君謂之忠,施於親謂之孝。今為人臣,見人主失道,直詆其非而播揚其惡,可謂直士,未為忠臣也。故司空陳群則不然,談論終日,未嘗言人主之非;書數十上,外人不知。君子謂群於是乎長者矣。”
乙未,帝行如許昌。
詔公卿舉才德兼備者各一人,司馬懿以兗州刺史太原王昶應選。昶為人謹厚,名其兄子曰默,曰沈,名其子曰渾,曰深,為書戒之曰:“吾以四者為名,欲使汝曹顧名思義,不敢違越也。夫物速成則疾亡,晚就而善終,朝華之草,夕而零落,松柏之茂,隆寒不衰,是以君子戒於闕黨也。夫能屈以為伸,讓以為得,弱以為強,鮮不遂矣。夫譭譽者,愛惡之原而禍福之機也。孔子曰:”吾之於人,誰毀誰譽。‘以聖人之德猶尚如此,況庸庸之徒而輕譭譽哉!人或毀己,當退而求之於身。若己有可毀之行,則彼言當矣;若己無可毀之行,則彼言妄矣。當則無怨於彼,妄則無害於身,又何反報焉!諺曰:“救寒莫如重裘,止謗莫如自脩。’斯言信矣!”
烈祖明皇帝中之下景初元年(丁巳,公元二三七年)
春,正月,壬辰,山茌縣言黃龍見。高堂隆以為:“魏得土德,故其瑞黃龍見,宜改正朔,易服色,以神明其政,變民耳目。”帝從其議。三月,下詔改元,以是月為孟夏四月,服色尚黃,犧牲用白,從地正也。更名《太和歷》曰《景初歷》。
五月,己巳,帝還洛陽。
己丑,大赦。
六月,戊申,京都地震。
己亥,以尚書令陳矯為司徒,左僕射衛臻為司空。
有司奏以武皇帝為魏太祖,文皇帝為魏高祖,帝為魏烈祖;三祖之廟,萬世不毀。
孫盛論曰:夫諡以錶行,廟以存容。未有當年而逆制祖宗,未終而豫自尊顯。魏之群司於是乎失正矣。
秋,七月,丁卯,東鄉貞侯陳矯卒。
公孫淵數對國中賓客出惡言,帝欲討之,以荊州刺史河東毌丘儉為幽州刺史。儉上疏曰:“陛下即位已來,未有可書。吳、蜀恃險,未可卒平,聊可以此方無用之士克定遼東。”光祿大夫衛臻曰:“儉所陳皆戰國細術,非王者之事也。吳頻歲稱兵,寇亂邊境,而猶按甲養士,未果致討者,誠以百姓疲勞故也。淵生長海表,相承三世,外撫戎夷,內修戰射,而儉欲以偏軍長驅,朝至夕卷,知其妄矣。”帝不聽,使儉率諸軍及鮮卑、烏桓屯遼東南界,璽書徵淵。淵前發兵反,逆儉於遼隧。會天雨十餘日,遼水大漲,儉與戰不利,引軍還右北平。淵因自立為燕王,改元紹漢,置百官,遣使假鮮卑單于璽,封拜邊民,誘呼鮮卑以侵擾北方。
漢張後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