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申,魏主畋於松山;己巳,還平城。
魏主立其弟新成為陽平王。
上自即吉之後,奢淫自恣,多所興造。丹陽尹顏竣以籓朝舊臣,數懇切諫爭,無所迴避,上浸不悅。竣自謂才足干時,恩舊莫比,當居中永執朝政;而所陳多不納,疑上欲疏之,乃求外出以占上意。夏,六月,丁亥,詔以竣為東揚州刺史,竣始大懼。
癸卯,魏主如陰山。
雍州所統多僑郡縣,刺史王玄謨上言:“僑郡縣無有境土,新舊錯亂,租課不時,請皆土斷。”秋,七月,辛未,詔並雍州三郡十六縣為一郡。郡縣流民不願屬籍,訛言玄謨欲反。時柳元景宗強,群從多為雍部二千石,乘聲皆欲討玄謨。玄謨令內外晏然以解眾惑,馳使啟上,具陳本末。上知其虛,遣主書吳喜撫慰之,且報曰:“七十老公,反欲何求!君臣之際,足以相保,聊復為笑,伸卿眉頭耳。”玄謨性嚴,未嘗妄笑,故上以此戲之。
八月,己亥,魏主還平城。
甲辰,徙司空、南徐州刺史竟陵王誕為南兗州刺史,以太子詹事劉延孫為南徐州刺史。初,高祖遺詔,以京口要地,去建康密邇,自非宗室近親,不得居之。延孫之先雖與高祖同源,而高祖屬彭城,延孫屬莒縣,從來不序昭穆。上既命延孫鎮京口,仍詔與延孫合族,使諸王皆序長幼。
上閨門無禮,不擇親疏、尊卑,流聞民間,無所不至。誕寬而有禮,又誅太子劭、丞相義宣皆有大功,人心竊向之。誕多聚才力之士,蓄精甲利兵,上由是畏而忌之,不欲誕居中,使出鎮京口;猶嫌其逼,更徙之廣陵。以延孫腹心之臣,故使鎮京口以防之。
魏主將東巡,冬,十月,詔太宰常英起行宮於遼西黃山。
十二月,丁亥,更以順陽王休範為桂陽王。
世祖孝武皇帝上大明二年(戊戌,公元四五八年)
春,正月,丙午朔,魏設酒禁,釀、酤、飲者皆斬之;吉凶之會,聽開禁,有程日。魏主以士民多因酒致鬥及議國政,故禁之。增置內外候官,伺察諸曹及州、鎮,或微服雜亂於府寺間,以求百官過失,有司窮治,訊掠取服;百官贓滿二丈者皆斬。又增律七十九章。
乙卯,魏如廣寧溫泉宮,遂巡平州;庚午,至黃山宮;二月,丙子,登碣石山,觀滄海;戊寅,南如信都,畋於廣川。
乙酉,以金紫光祿大夫褚湛之為尚書左僕射。
丙戌,建平宣簡王宏以疾解尚書令;三月,丁未,卒。
丙辰,魏高宗還平城,起太華殿。是時,給事中郭善明,性傾巧,說帝大起宮室。中書侍郎高允諫曰:“太祖始建都邑,其所營立,必因農隙,況建國已久,永安前殿足以朝會,西堂、溫室足以宴息,紫樓足以臨望;縱有修廣,亦宜馴致,不可倉猝。今計所當役凡二萬人,老弱供餉,又當倍之,期半年可畢。一夫不耕,或受之飢,況四萬人之勞費,可勝道乎!此陛下所宜留心也。”帝納之。
允好切諫,朝廷事有不便,允輒求見,帝常屏左右以待之。或自朝至幕,或連日不出;群臣莫知其所言。語或痛切,帝所不忍聞,命左右扶出,然終善遇之。時有上事為激訐者,帝省之,謂群臣曰:“君、父一也。父有過,子何不作書於眾中諫之!而於私室屏處諫者,豈非不欲其父之惡彰於外邪!至於事君,何獨不然!君有得失,不能面陳,而上表顯諫,欲以彰君之短,明己之直,此豈忠臣所為乎!如高允者,乃真忠臣也。朕有過,未嘗不面言,至有朕所不堪聞者,允皆無所避。朕聞其過而天下不知,可不謂忠乎!”
允所與同徵者遊雅等皆至大官,封侯,部下吏至刺史、二千石者亦數十百人,而允為郎二十七年不徙官。帝謂群臣曰:“汝等雖執弓刀在朕左右,徒立耳,未嘗有一言規正;唯伺朕喜悅之際,祈官乞爵,今皆無功而至王公。允執筆佐我國家數十年,為益不少,不過為郎,汝等不自愧乎!”乃拜允中書令。
時魏百官無祿,允常使諸子樵採以自給。司徒陸麗言於帝曰:“高允雖蒙寵待,而家貧,妻子不立。”帝曰:“公何不先言?今見朕用之,乃言其貧乎!”即日,至允第,惟草屋數間,布被,縕袍,廚中鹽菜而已。帝嘆息,賜帛五百匹,粟千斛,拜長子悅為長樂太守,允固辭,不許。帝重允,常呼為令公而不名。
遊雅常曰:“前史稱卓子康、劉文饒之為人,褊心者或不之信。餘與高子游處四十年,未嘗見其喜慍之色,乃知古人為不誣耳。高子內文明而外柔順,其言吶吶不能出口。昔崔司徒嘗謂餘雲:”高生豐才博學,一代佳士,所乏者,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