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2部分(3 / 4)

小說:資治通鑑 作者:死磕

後監守者奏言:“叔寶雲,‘既無秩位,每預朝集,願得一官號。’”帝曰:“叔寶全無心肝!”監者又言:“叔寶常醉,罕有醒時。”帝問:“飲酒幾何?”對曰:“與其子弟日飲一石。”帝大驚,使節其酒,既而曰:“任其性;不爾,何以過日!”帝以陳氏子弟既多,恐其在京城為非,乃分置邊州,給田業使為生,歲時賜衣服以安全之。

詔以陳尚書令江總為上開府儀同三司,僕射袁憲、驃騎蕭摩訶、領軍任忠皆為開府儀同三司,吏部尚書吳興姚察為秘書丞。上嘉袁憲雅操,下詔,以為江表稱首,授昌州刺史。聞陳散騎常侍袁元友數直言於陳叔寶,擢拜主爵侍郎。謂群臣曰:“平陳之初,我悔不殺任蠻奴。受人榮祿,兼當重寄,不能橫屍徇國,乃雲無所用力,與弘演納肝何其遠也!”

帝見周羅睺,慰諭之,許以富貴。羅睺垂泣對曰:“臣荷陳氏厚遇,本朝淪亡,無節可紀。得免於死,陛下之賜也,何富貴之敢望!”賀若弼謂羅睺曰:“聞公郢、漢捉兵,即知揚州可得。王師利涉,果如所量。”羅睺曰:“若得與公周旋,勝負未可知也。”頃之,拜上儀同三司。先是,陳將羊翔來降,伐陳之役,使為嚮導,位至上開府儀同三司,班在羅睺上。韓擒虎於朝堂戲之曰:“不知機變,乃立在羊翔之下,能無愧乎!”羅睺曰:“昔在江南,久承令問,謂公天下節士;今日所言,殊非所望。”擒虎有愧色。

帝之責陳君臣也,陳叔文獨欣然有得色。既而覆上表自陳:“昔在巴州,已先送款,乞知此情,望異常例!”帝雖嫌其不忠,而欲懷柔江表,乃授叔文開府儀同三司,拜宜州刺史。

初,陳散騎常侍韋鼎聘於周,遇帝而異之,謂帝曰:“公當貴,貴則天下一家,歲一周天,老夫當委質於公。”及至德之初,鼎為大府卿,盡賣田宅,大匠卿毛彪問其故,鼎曰:“江東王氣,盡於此矣!吾與爾當葬長安。”及陳平,上召鼎為上儀同三司。鼎,睿之孫也。

壬戌,詔曰:“今率土大同,含生遂性;太平之法,方可流行。凡我臣民,澡身浴德,家家自修,人人克念。兵可立威,不可不戢,刑可助化,不可專行。禁衛九重之餘,鎮守四方之外,戎旅軍器,皆宜停罷。世路既夷,群方無事,武力之子,俱可學經;民間甲仗,悉皆除毀。頒告天下,鹹悉此意。”

賀若弼撰其所畫策上之,謂為《御授平陳七策》。帝弗省,曰:“公欲發揚我名,我不求名;公宜自載家傳。”弼位望隆重,兄弟並封郡公,為刺史、列將,家之珍玩,不可勝計,婢妾曳羅綺者數百,時人榮之。其後突厥來朝,上謂之曰:“汝聞江南有陳國天子乎?”對曰:“聞之。”上命左右引突厥詣韓擒虎前曰:“此是執得陳國天子者。”擒虎厲色顧之,突厥惶恐,不敢仰視。

左衛將軍龐晃等短高熲於上,上怒,皆黜之,親禮逾密。因謂熲曰:“獨孤公,猶鏡也,每被磨瑩,皎然益明。”初,熲父賓為獨孤信僚佐,賜姓獨孤氏,故上常呼為獨孤而不名。

樂安公元諧,性豪俠,有氣調。少與上同學,甚相愛,及即位,累歷顯仕。諧好排詆,不能取媚左右。與上柱國王誼善,誼誅,上稍疏忌之。或告諧與從父弟上開府儀同三司滂、臨澤侯田鸞、上儀同三司祁緒等謀反,下有司案驗,奏:“諧謀令祁緒勒党項兵斷巴、蜀。又,諧嘗與滂同謁上,諧私謂滂曰:”我是主人,殿上者賊也。‘因令滂望氣,滂曰:“彼雲似蹲狗走鹿,不如我輩有福德雲。’”上大怒,諧、滂、鸞、緒並伏誅。

閏月,己卯,以吏部尚書蘇威為右僕射。六月,乙丑,以荊州總管楊素為納言。

朝野皆請封禪,秋,七月,丙午,詔曰:“豈可命一將軍除一小國,遐邇注意,便謂太平。以薄德而封名山,用虛言而幹上帝,非朕攸聞。而今以後,言及封禪,宜即禁絕。”

左衛大將軍廣平王雄,貴寵特盛,與高熲、虞慶則、蘇威稱為四貴。雄寬容下士,朝野傾屬,上惡其得眾,陰忌之,不欲其典兵馬;八月,壬戌,以雄為司空,實奪之權。雄既無職務,乃杜門不通賓客。

帝踐祚之初,柱國沛公鄭譯請修正雅樂,詔太常卿牛弘、國子祭酒辛彥之、博士何妥等議之,積年不決。譯言:“古樂十二律,旋相為宮,各用七聲,世莫能通。”譯因龜茲人蘇祗婆善琵琶,始得其法,推演為十二均、八十四調,以校太樂所奏,例皆乖越。譯又於七音之外更立一聲,謂之應聲,作書宣示朝廷。與邳公世子蘇夔議累黍定律。

時人以音律久無通者,非譯、夔一朝可定。帝素不悅學,而牛弘不精音律,何妥自恥宿儒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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