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部分(1 / 4)

小說:資治通鑑 作者:死磕

姓,使者干擾郡縣。又好親任小人,頗覆苛察。多造塔廟,公私費損。江南久安,風俗奢靡。故琛啟及之。上惡其觸實,故怒。

臣光曰:梁高祖之不終也,宜哉!夫人主聽納之失,在於叢脞;人臣獻替之病,在於煩碎。是以明主守要道以御萬機之本,忠臣陳大體以格君心之非。故身不勞而收功遠,言至約而為益大也。觀夫賀琛之諫亦未至於切直,而高祖已赫然震怒,護其所短,矜其所長;詰貪暴之主名,問勞費之條目,困以難對之狀,責以必窮之辭。自以蔬食之儉為盛德,日昃之勤為至治,君道已備,無復可加,群臣箴規,舉不足聽。如此,則自餘切直之言過於琛者,誰敢進哉!由是奸佞居前而不見,大謀顛錯而不知,名辱身危,覆邦絕祀,為千古所閔笑,豈不哀哉!

上敦尚文雅,疏簡刑法,自公卿大臣,鹹不以鞫獄為意。奸吏招權弄法,貨賂成市,枉濫者多。大率二歲刑已上歲至五千人;徙居作者具五任,其無任者著升械;若疾病,權解之,是後囚徒或有優、劇。時王侯子弟,多驕淫不法。上年老,厭於萬幾。又專精佛戒,每斷重罪,則終日不懌;或謀反逆,事覺,亦泣而宥之。由是王侯益橫,或白晝殺人于都街,或暮夜公行剽掠,有罪亡命者,匿於王家,有司不敢搜捕。上深知其弊,而溺於慈愛,不能禁也。魏東陽王榮為瓜州刺史,與其婿鄧彥偕行。榮卒,瓜州首望表榮子康為刺史,彥殺康而奪其位。魏不能討,因以彥為刺史,屢徵不至,又南通吐谷渾。丞相泰以道遠難於動眾,欲以計取之,以給事黃門侍郎申徽為河西大使,密令圖彥。徽以五十騎行,既至,止於賓館;彥見徽單使,不以為疑。徽遣人微勸彥歸朝,彥不從;徽又使贊成其留計,彥信之,遂來至館。徽先與州主簿敦煌令狐整等密謀,執彥於坐,責而縛之;因宣詔慰諭吏民,且雲“大軍續至”,城中無敢動者,遂送彥於長安。泰以徽為都官尚書。

高祖武皇帝十五中大同元年(丙寅,公元五四六年)

春,正月,癸丑,楊瞟等克嘉寧城,李賁奔新昌獠中,諸軍頓於江口。

二月,魏以義州刺史史寧為涼州刺史。前刺史宇文仲和據州,不受代,瓜州民張保殺刺史成慶以應之,晉昌民呂興殺太守郭肆,以郡應保。丞相泰遣太子太保獨孤信、開府儀同三司怡峰與史寧討之。

三月,乙巳,大赦。

庚戌,上幸同泰寺,遂停寺省,講《三慧經》。夏,四月,丙戌,解講,大赦,改元。是夜,同泰寺浮圖災,上曰:“此魔也,宜廣為法事。”群臣皆稱善。乃下詔曰:“道高魔盛,行善鄣生。當窮茲土木,倍增往日。”遂起十二層浮圖;將成,值侯景亂而止。

魏史寧曉諭涼州吏民,率皆歸附,獨宇文仲和據城不下。五月,獨孤信使諸將夜攻其東北,自帥壯士襲其西南。遲明,克之,遂擒仲和。

初,張保欲殺州主簿令狐整,以其人望,恐失眾心,雖外相敬,內甚忌之。整陽為親附,因使人說保曰:“今東軍漸逼涼州,彼勢孤危,恐不能敵,宜急分精銳以救之。然成敗在於將領,令狐延保,兼資文武,使將兵以往,蔑不濟矣。”保從之。

整行及玉門,召豪傑述保罪狀,馳還襲之。先克晉昌,斬呂興;進擊瓜州,州人素信服整,皆棄保來降,保奔吐谷渾。

眾議推整為刺史,整曰:“吾屬以張保逆亂,恐闔州之人俱陷不義,故相與討誅之;今復見推,是效尤也。”乃推魏所遣使波斯者張道義行州事,具以狀聞。丞相泰以申徽為瓜州刺史,召整為壽昌太守,封襄武男。整帥宗族鄉里三千餘人入朝,從泰征討,累遷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加侍中。

六月,庚子,東魏以司徒侯景為河南大將軍、大行臺。

秋,七月,壬寅,東魏遣散騎常侍元廓來聘。

甲子,詔:“犯罪非大逆,父母、祖父母不坐。”先是,江東唯建康及三吳、荊、郢、江、湘、梁、益用錢,其餘州郡雜以谷帛,交、廣專以金銀為貨。上自鑄五銖及女錢,二品並行,禁諸古錢。普通中,更鑄鐵錢。由是民私鑄者多,物價騰踴,交易者至以車載錢,不復計數。又自破嶺以東,八十為百,名曰“東錢”;江、郢以上,七十為百,名曰:“西錢”;建康以九十為百,名曰“長錢”。丙寅,詔曰:“朝四暮三,眾狙皆喜,名實未虧而喜怒為用。頃聞外間多用九陌錢,陌減則物貴,陌足則物賤,非物有貴賤,乃心有顛倒。至於遠方,日更滋甚,徒亂王制,無益民財。自今可通用足陌錢!令書行後,百日為期,若猶有犯,男子謫運,女子質作,並同三年。”詔下而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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