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部分(1 / 4)

小說:資治通鑑 作者:死磕

,旋復都邑,天子之貴,豈當憂貧!是乃散其小儲而成其大儲,損其小寶而固其大寶也。”上即命去其榜。

蕭復嘗言於上曰:“宦官自艱難以來,多為監軍,恃恩縱橫。此屬但應掌宮掖之事,不宜委以兵權國政。”上不悅。又嘗言:“陛下踐祚之初,聖德光被,自用楊炎、盧杞黷亂朝政,以致今日。陛下誠能變更睿志,臣敢不竭力?倘使臣依阿苟免,臣實不能。”又嘗與盧杞同奏事,杞順上旨,復正色曰:“盧杞言不正!”上愕然,退,謂左右曰:“蕭復輕朕!”戊子,命復棄山南東、西、荊湖、淮南、江西、鄂嶽、浙江東、西、福建、嶺南等道宣慰、安撫使,實疏之也。既而劉從一及朝士往往奏留復,上謂陸贄曰:“朕思遷幸以來,江、淮遠方,或傳聞過實,欲遣重臣宣慰,謀於宰相及朝士,僉謂宜然。今乃反覆如是,朕為之悵恨累日。意復悔行,使之論奏邪?卿知蕭復如何人?其不欲行,意趣安在?”贄上奏,以為:“復痛自修勵,慕為清貞,用雖不周,行則可保。至於輕詐如此,復必不為。借使復欲逗留,從一安肯附會!今所言矛楯,願陛下明加辯詰。若蕭復有所請求,則從一何容為隱!若從一自有回互,則蕭復不當受疑。陛下何憚而不辯明,乃直為此悵恨也!夫明則罔惑,辨則罔冤。惑莫甚於逆詐而不與明,冤莫痛於見疑而不與辯。是使情偽相糅,忠邪靡分。茲實居上御下之要樞,惟陛下留意。”上亦竟不復辯也。

辛卯,以王武俊為恆、冀、深、趙節度使,壬辰,加李抱真、張孝忠並同平章事。丙申,加田悅檢校右僕射。以山南東道行軍司馬樊澤為本道節度使,前深、趙觀察使康日知為同州刺史、奉誠軍節度使,曹州刺史李納為鄆州刺史、平盧節度使。

戊戌,加劉洽汴、滑、宋、亳都統副使,知都統事,李勉悉以其眾授之。

辛丑,六軍各置統軍,秩從三品,以寵勳臣。

吐蕃尚結贊請出兵助唐收京城。庚子,遣秘書監崔漢衡使吐蕃,發其兵。

卷第二百三十

【唐紀四十六】 起閼逢困敦二月,盡四月,不滿一年。

德宗神武聖文皇帝五興元元年(甲子,公元七八四年)

二月,戊申,詔贈段秀實太尉,諡曰忠烈,厚恤其家。時賈隱林已卒,贈左僕射,賞其能直言也。

李希烈將兵五萬圍寧陵,引水灌之。濮州刺史劉昌以三千人守之。滑州刺史李澄密遣使請降,上許以澄為汴滑節度使。澄猶外事希烈。希烈疑之,遣養子六百人戍白馬,召澄共攻寧陵。澄至石柱,使其眾陽驚,燒營而遁。又諷養子令剽掠,澄悉收斬之,以白希烈,希烈無以罪也。劉昌守寧陵,凡四十五日不釋甲。韓滉遣其將王棲曜將兵助劉洽拒希烈,棲曜以強弩數千遊汴水,夜,入寧陵城。明日,從城上射希烈,及其坐幄。希烈驚曰:“宣、潤弩手至矣!”遂解圍去。

硃泚既自奉天敗歸,李晟謀取長安。劉德信與晟俱屯東渭橋,不受晟節制。晟因德信至營中,數以滬澗之敗及所過剽掠之罪,斬之。因以數騎馳入德信軍,勞其眾,無敢動者,遂並將之,軍勢益振。李懷光既脅朝廷逐盧杞等,內不自安,遂有異志。又惡李晟獨當一面,恐其成功,奏請與晟合軍。詔許之。晟與懷光會於咸陽西陳濤斜,築壘未畢,泚眾大至,晟謂懷光曰:“賊若固守宮苑,或曠日持久,未易攻取。今去其巢穴,敢出求戰,此天以賊賜明公,不可失也!”懷光曰:“軍適至,馬未秣,士未飯,豈可遽戰邪!”晟不得已乃就壁。晟每與懷光同出軍,懷光軍士多掠人牛馬,晟軍秋毫不犯。懷光軍士惡其異己,分所獲與之,晟軍終不敢受。懷光屯咸陽累月,逗留不進。上屢遣中使趣之,辭以士卒疲弊,且當休息觀釁。諸將數勸之攻長安,懷光不從,密與硃泚通謀,事蹟頗露。李晟屢奏,恐其有變,為所並,請移軍東渭橋。上猶冀懷光革心,收其力用,寢晟奏不下。懷光欲緩戰期,且激怒諸軍,奏言:“諸軍糧賜薄,神策獨厚,厚薄不均,難以進戰。”上以財用方窘,若糧賜皆比神策,則無以給之,不然,又逆懷光意,恐諸軍觖望。乃遣陸贄詣懷光營宣慰,因召李晟參議其事。懷光意欲晟自乞減損,使失士心,沮敗其功,乃曰:“將士戰鬥同而糧賜異,何以使之協力!”贄未有言,數顧晟。晟曰:“公為元帥,得專號令;晟將一軍,受指蹤而已。至於增減衣食,公當裁之。”懷光默然,又不欲自減之,遂止。

時上遣崔漢衡詣吐蕃發兵,吐蕃相尚結贊言:“蕃法發兵,以主兵大臣為信。今制書無懷光署名,故不敢進。”上命陸贄諭懷光,懷光固執以為不可,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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