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1部分(2 / 4)

小說:資治通鑑 作者:死磕

,虜男女七千餘口。以中郎將辛獠兒為前鋒,夜,趨其都城,高昌逆戰而敗,大軍繼至,抵其城下。

智盛致書於君集曰:“得罪於天子者,先王也,天罰所加,身已物故。智盛襲位未幾,惟尚書憐察。”君集報曰:“苟能悔過,當束手軍門。”智盛猶不出。君集命填塹攻之,飛石雨下,城中人皆室處。又為巢車,高十丈,俯瞰城中。有行人及飛石所中,皆唱言之。先是,文泰與西突厥可汗相結,約有急相助;可汗遣其葉護屯可汗浮圖城,為文泰聲援。及君集至,可汗懼而西走千餘里,葉護以城降。智盛窮蹙,癸酉,開門出降。君集分兵略地,下其二十二城,戶八千四十六,口一萬七千七百,地東西八百里,南北五百里。

上欲以高昌為州縣,魏徵諫曰:“陛下初即位,文泰夫婦首來朝,其後稍驕倨,故王誅加之。罪止文泰可矣,宜撫其百姓,存其社稷,復立其子,則威德被於遐荒,四夷皆悅服矣。今若利其土地以為州縣,則常須千餘人鎮守,數年一易,往來死者什有三四,供辦衣資,違離親戚,十年之後,隴右虛耗矣。陛下終不得高昌撮粟尺帛以佐中國,所謂散有用以事無用。臣未見其可。”上不從,九月,以其地為西州,以可汗浮圖城為庭州,各置屬縣,乙卯,置安西都護府於交河城,留兵鎮之。

君集虜高昌王智盛及其群臣豪傑而還。於是唐地東極於海,西至焉耆,南盡林邑,北抵大漠,皆為州縣,凡東西九千五百一十里,南北一萬九百一十八里。

侯君集之討高昌也,遣使約焉耆與之合勢,焉耆喜,聽命。及高昌破,焉耆王詣軍門謁見君集,且言焉耆三城先為高昌所奪,君集奏並高昌所掠焉耆民悉歸之。

冬,十月,甲戌,荊王元景等復表請封禪,上不許。

初,陳倉折衝都尉魯寧坐事繫獄,自恃高班,慢罵陳倉尉尉氏劉仁軌,仁軌杖殺之。州司以聞。上怒,命斬之,怒猶不解,曰:“何物縣尉,敢殺吾折衝!”命追至長安面詰之。仁軌曰:“魯寧對臣百姓辱臣如此,臣實忿而殺之。”辭色自若。魏徵侍側,曰:“陛下知隋之所以亡乎?”上曰:“何也?”徵曰:“隋末,百姓強而陵官吏,如魯寧之比是也。”上悅,擢仁軌為櫟陽丞。

上將幸同州校獵,仁軌上言:“今秋大稔,民收穫者才一二,使之供承獵事,治道葺橋,動費一二萬功,實妨農事。願少停鑾輿旬日,俟其畢務,則公私俱濟。”上賜璽書嘉納之,尋遷新安令。閏月,乙未,行幸同州;庚戌,還宮。

丙辰,吐蕃贊普遣其相祿東贊獻金五千兩及珍玩數百,以請婚。上許以文成公主妻之。

十一月,甲子朔,冬至,上祀南郊。時《戊寅歷》以癸亥為朔,宣義郎李淳風表稱:“古歷分日起於子半,今歲甲子朔冬至,而故太史令傅仁均減餘稍多,子初為朔,遂差三刻,用乖天正,請更加考定。”眾議以仁均定朔微差,淳風推校精密,請如淳風議,從之。

丁卯,禮官奏請加高祖父母服齊衰五月,嫡子婦服期,嫂、叔、弟妻、夫兄、舅皆服小功;從之。

丙子,百官復表請封禪,詔許之。更命諸儒詳定儀注;以太常卿韋挺等為封禪使。

司門員外郎韋元方給給使過所稽緩,給使奏之;上怒,出元方為華陰令。魏徵諫曰:“帝王震怒,不可妄發。前為給使,遂夜出敕書,事如軍機,誰不驚駭!況宦者之徒,古來難養,輕為言語,易生患害,獨行遠使,深非事宜,漸不可長,所宜深慎。”上納其言。

尚書左丞韋悰句司農木橦價貴於民間,奏其隱沒。上召大理卿孫伏伽書司農罪。伏伽曰:“司農無罪。”上怪,問其故,對曰:“只為官橦貴,所以私橦賤。向使官橦賤,私橦無由賤矣。但見司農識大體,不知其過也。”上悟,屢稱其善;顧謂韋悰曰:“卿識用不逮伏伽遠矣。”

十二月,丁酉,侯君集獻俘於觀德殿。行飲至禮,大酺三日。尋以智盛為左武衛將軍、金城郡公。上得高昌樂工,以付太常,增九部樂為十部。

君集之破高昌也,私取其珍寶;將士知之,競為盜竊,君集不能禁,為有司所劾,詔下君集等獄。中書侍郎岑文字上疏,以為:“高昌昏迷,陛下命君集等討而克之,不逾旬日,並付大理。雖君集等自掛網羅,恐海內之人疑陛下唯錄其過,而遺其功也。臣聞命將出師,主於克敵,苟能克敵,雖貪可賞;若其敗績,雖廉可誅。是以漢之李廣利、陳湯,晉之王浚,隋之韓擒虎,皆負罪譴,人主以其有功,鹹受封賞。由是觀之,將帥之臣,廉慎者寡,貪求者眾。是以黃石公《軍勢》曰:”使智,使勇,使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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