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部分(2 / 4)

小說:資治通鑑 作者:死磕

素輕易,車騎將軍少而驕,臣恐其如劉澤時不能成,又恐既成反大王也。”旦曰:“前日一男子詣闕,自謂故太子,長安中民趣鄉之,正訁雚不可止。大將軍恐,出兵陳之,以自備耳。我,帝長子,天下所信,何憂見反!”後謂群臣:“蓋主報言,獨患大將軍與右將軍王莽。今右將軍物故,丞相病,幸事必成,徵不久。”令群臣皆裝。

安又謀誘燕王至而誅之,因廢帝而立桀。或曰:“當如皇后何?”安曰:“逐麋之狗,當顧菟邪!且用皇后為尊,一旦人主意有所移,雖欲為家人亦不可得。此百世之一時也!”會蓋主舍人父稻田使者燕倉知其謀,以告大司農楊敞。敞素謹,畏事,不敢言,乃移病臥,以告諫大夫杜延年;延年以聞。九月,詔丞相部中二千石逐捕孫縱之及桀、安、弘羊、外人等,並宗族悉誅之;蓋主自殺。燕王旦聞之,召相平曰:“事敗,遂發兵乎?”平曰:“左將軍已死,百姓皆知之,不可發也。”王憂懣,置酒與群臣、妃妾別。會天子以璽書讓旦,旦以綬自絞死,後、夫人隨旦自殺者二十餘人。天子加恩,赦王太子建為庶人,賜量諡曰刺王。皇后以年少,不與謀,亦霍光外孫,故得不廢。

庚午,右扶風王訢為御史大夫。

冬,十月,封杜延年為建平侯;燕倉為宜城侯;故丞相徵事任宮捕得桀,為弋陽侯;丞相少史王山壽誘安入府,為商利侯。久之,文學濟陰魏相對策,以為:“日者燕王為無道,韓義出身強諫,為王所殺。義無比干之親而蹈比干之節,宜顯賞其子以示天下,明為人臣之義。”乃擢義子延壽為諫大夫。大將軍光以朝無舊臣,光祿勳張安世自先帝時為尚書令,志行純篤,乃白用安世為右將軍兼光祿勳以自副焉。安世,故御史大夫湯之子也。光又以杜延年有忠節,擢為太僕、右曹、給事中。光持刑罰嚴,延年常輔之以寬。吏民上書言便宜,輒下延年平處復奏。言可官試者,至為縣令;或丞相、御史除用,滿歲,以狀聞;或抵其罪法。

是歲匈奴發左、右部二萬騎為四隊,併入邊為寇。漢兵追之,斬首、獲虜九千人,生得甌脫王;漢無所失亡。匈奴見甌脫王在漢,恐,以為道擊之,即西北遠去,不敢南逐水草;發人民屯甌脫。

孝昭皇帝上元鳳二年(壬寅,公元前七九年)

夏,四月,上自建章宮徙未央宮。

六月,赦天下。

是歲,匈奴復遣九千騎屯受降城以備漢,北橋餘吾水,令可度,以備奔走;欲求和親,而恐漢不聽,故不肯先言,常使左右風漢使者。然其侵盜益希,遇漢使愈厚,欲以漸致和親。漢亦羈縻之。

孝昭皇帝上元鳳三年(癸卯,公元前七八年)

春,正月,泰山有大石自起立;上林有柳樹枯僵自起生;有蟲食其葉成文,曰“公孫病已立”。符節令魯國眭弘上書,言:“大石自立,僵柳復起,當有匹庶為天子者。枯樹復生,故廢之家公孫氏當復興乎?漢家承堯之後,有傳國之運,當求賢人禪帝位,退自封百里,以順天命。”弘坐設妖言惑眾伏誅。

匈奴單于使犁汙王窺邊,言酒泉、張掖兵益弱,出兵試擊,冀可復得其地。時漢先得降者,聞其計,天子詔邊警備。後無幾,右賢王、犁汙王四千騎分三隊,入日勒、屋蘭、番和。張掖太守、屬國都尉發兵擊,大破之,得脫者數百人。屬國義渠王射殺犁汙王,賜黃金二百斤,馬二百匹,因封為犁汙王。自是後,匈奴不敢入張掖。

燕、蓋之亂,桑弘羊子遷亡,過父故吏侯史吳,後遷捕得,伏法。會赦,侯史吳自出繫獄。廷尉王平與少府徐仁雜治反事,皆以為“桑遷坐父謀反而侯史吳臧之,非匿反者,乃匿為隨者也”,即以赦令除吳罪。後侍御史治實,以“桑遷通經術,知父謀反而不諫爭,與反者身無異。侯史吳故三百石吏,首匿遷,不與庶人匿隨從者等,吳不得赦。”奏請覆治,劾廷尉、少府縱反者。少府徐仁,即丞相車千秋女婿也,故千秋數為侯史吳言;恐大將軍光不聽,千秋即召中二千石、博士會公車門,議問吳法。議者知大將軍指,皆執吳為不道。明日,千秋封上眾議。光於是以千秋擅召中二千石以下,外內異言,遂下廷尉平、少府仁獄。朝廷皆恐丞相坐之。太僕杜延年奏記光曰:“吏縱罪人,有常法。今更詆吳為不道,恐於法深。又,丞相素無所守持而為好言於下,盡其素行也。至擅召中二千石,甚無狀。延年愚以為丞相久故及先帝用事,非有大故,不可棄也。間者民頗言獄深,吏為峻詆;今丞相所議,又獄事也,如是以及丞相,恐不合眾心,群下讙譁,庶人私議,流言四布。延年竊重將軍失此名於天下也。”光以廷尉、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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