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部分(3 / 4)

小說:資治通鑑 作者:死磕

不遜必侮上。侮上者,逆道也,在人之右,眾必害之。霍氏秉權日久,害之者多矣。天下害之,而又行以逆道,不亡何待!”乃上疏言:“霍氏泰盛,陛下即愛厚之,宜以時抑制,無使至亡。”書三上,輒報聞。其後霍氏誅滅,而告霍氏者皆封,人為徐生上書曰:“臣聞客有過主人者,見其灶直突,傍有積薪,客謂主人:”更為曲突,遠徙其薪,不者且有火患。‘主人嘿然不應。俄而家果失火,鄰里共救之,幸而得息。於是殺牛置酒,謝其鄰人,灼爛者在於上行,餘各以功次坐,而不錄言曲突者。人謂主人曰:“鄉使聽客之言,不費牛酒,終亡火患。今論功而請賓,曲突徙薪無恩澤,焦頭爛額為上客邪?’主人乃寤而請之。今茂陵徐福,數上書言霍氏且有變,宜防絕之。鄉使福說得行,則國無裂土出爵之費,臣無逆亂誅滅之敗。往事既已,而福獨不蒙其功,唯陛下察之,貴徙薪曲突之策,使居焦發灼爛之右。”上乃賜福帛十匹,後以為郎。

帝初立,謁見高廟,大將軍光驂乘,上內嚴憚之,若有芒刺在背。後車騎將軍張安世代光驂乘,天子從容肆體,甚安近焉。及光身死而宗族竟誅,故俗傳霍氏之禍萌於驂乘。後十二歲,霍後復徙雲林館,乃自殺。

班固贊曰:霍光受襁褓之託,任漢室之寄,匡國家,安社稷,擁昭,立宣,雖周公、阿衡何以加此!然光不學亡術,闇於大理;陰妻邪謀,立女為後,湛溺盈溢之慾,以增顛覆之禍,死財三年,宗族誅夷,哀哉!

臣光曰:霍光之輔漢室,可謂忠矣;然卒不能庇其宗,何也?夫威福者,人君之器也。人臣執之,久而不歸,鮮不及矣。以孝昭之明,十四而知上官桀之詐,固可以親政矣,況孝宣十九即位,聰明剛毅,知民疾苦,而光久專大柄,不知避去,多置親黨,充塞朝廷,使人主蓄憤於上,吏民積怨於下,切齒側目,待時而發,其得免於身幸矣,況子孫以驕侈趣之哉!雖然,向使孝宣專以祿秩賞賜富其子孫,使之食大縣,奉朝請,亦足以報盛德矣;乃復任之以政,授之以兵,及事叢釁積,更加裁奪,遂至怨懼以生邪謀,豈徒霍氏之自禍哉?亦孝宣醞釀以成之也。昔椒作亂於楚,莊王滅其族而赦箴尹克黃,以為子文無後,何以勸善。夫以顯、禹、雲、山之罪,雖應夷滅,而光之忠勳不可不祀;遂使家無噍類,孝宣亦少恩哉!

九月,詔減天下鹽賈。又令郡國歲上繫囚以掠笞若瘐死者,所坐縣、名、爵、裡,丞相、御史課殿最以聞。

十二月,清河王年坐內亂廢,遷房陵。

是歲,北海太守廬江硃邑以治行第一入為大司農,勃海太守龔遂入為水衡都尉。先是,勃海左右郡歲飢,盜賊並起,二千石不能禽制。上選能治者,丞相、御史舉故昌邑郎中令龔遂,上拜為勃海太守。召見,問:“何以治勃海,息其盜賊?”對曰:“海瀕遐遠,不沾聖化,其民困於飢寒而吏不恤,故使陛下赤子盜弄陛下之兵於潢池中耳。今欲使臣勝之邪,將安之也?”上曰:“選用賢良,固欲安之也。”遂曰:“臣聞治亂民猶治亂繩,不可急也;唯緩之,然後可治。臣願丞相、御史且無拘臣以文法,得一切便宜從事。”上許焉,加賜黃金贈遣。乘傳至勃海界,郡聞新太守至,發兵以迎。遂皆遣還。移書敕屬縣:“悉罷逐捕盜賊吏,諸持鍺、鉤、田器者皆為良民,吏毋得問;持兵者乃為賊。”遂單車獨行至府。盜賊聞遂教令,即時解散,棄其兵弩而持鉤、釒且,於是悉平,民安土樂業。遂乃開倉廩假貧民,選用良吏尉安牧養焉。遂見齊俗奢侈,好末技,不田作,乃躬率以儉約,勸民務農桑,各以口率種樹畜養。民有帶持刀劍者,使賣劍買牛,賣刀買犢,曰:“何為帶牛佩犢!”勞來循行,郡中皆有畜積,獄訟止息。

烏孫公主女為龜茲王降賓夫人。絳賓上書言:“得尚漢外孫,願與公主女俱入朝。”

中宗孝宣皇帝上之下元康元年(丙辰,公元前六五年)

春,正月,龜茲王及其夫人來朝;皆賜印綬,夫人號稱公主,賞賜甚厚。

初作杜陵。徙丞相、將軍、列侯、吏二千石、訾百萬者杜陵。

三月,詔以鳳皇集泰山、陳留,甘露降未央宮,赦天下。有司復言悼園宜稱尊號曰皇考;夏,五月,立皇考廟。

冬,置建章衛尉。

趙廣漢好用世吏子孫新進年少者,專厲強壯蜂氣,見事風生,無所迴避,率多果敢之計,莫為持難,終以此敗。廣漢以私怨論殺男子榮畜,人上書言之,事下丞相、御史按驗。廣漢疑丞相夫人殺侍婢,欲以此脅丞相,丞相按之愈急。廣漢乃將吏卒入丞相府,召其夫人跪庭下受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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