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部分(3 / 4)

小說:資治通鑑 作者:死磕

散,脫至塞者四百餘人。

陵敗處去塞百餘里,邊塞以聞。上欲陵死戰;後聞陵降,上怒甚,責問陳步樂,步樂自殺。群臣皆罪陵,上以問太史令司馬遷,遷盛言:“陵事親孝,與士信,常奮不顧身以徇國家之急,其素所畜積也,有國士之風。今舉事一不幸,全軀保妻子之臣隨而媒櫱其短,誠可痛也!且陵提步卒不滿五千,深蹂戎馬之地,抑數萬之師,虜救死扶傷不暇,悉舉引弓之民共攻圍之,轉鬥千里,矢盡道窮,士張空弮,冒白刃,北首爭死敵,得人之死力,雖古名將不過也。身雖陷敗,然其所摧敗亦足暴於天下。彼之不死,宜欲得當以報漢也。”上以遷為誣罔,欲沮貳師,為陵遊說,下遷腐刑。

久之,上悔陵無救,曰:“陵當發出塞,乃詔強弩都尉令迎軍;坐預詔之,得令老將生奸詐。”乃遣使勞賜陵餘軍得脫者。

上以法制御下,好尊用酷吏,而郡、國二千石為治者大抵多酷暴,吏民益輕犯法;東方盜賊滋起,大群至數千人,攻城邑,取庫兵,釋死罪,縛辱郡太守、都尉,殺二千石;小群以百數掠滷鄉里者,不可勝數。道路不通。上始使御史中丞、丞相長史督之,弗能禁;乃使光祿大夫範昆及故九卿張德等衣繡衣,持節、虎符,發兵以興擊。斬首大部或至萬餘級,及以法誅通行、飲食當連坐者,諸郡甚者數千人。數歲,乃頗得其渠率,散卒失亡復聚黨阻山川者往往而群居,無可奈何。於是作《沈命法》,曰:“群盜起,不發覺,發覺而捕弗滿品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其後小吏畏誅,雖有盜不敢發,恐不能得,坐課累府,府亦使其不言。故盜賊多,上下相為匿,以文辭避法焉。

是時,暴勝之為直指使者,所誅殺二千石以下尤多,威振州郡。至勃海,聞郡人雋不疑賢,請與相見。不疑容貌尊嚴,衣冠甚偉,勝之躧履起迎,登堂坐定,不疑據地曰:“竊伏海瀕,聞暴公子舊矣,今乃承顏接辭。凡為吏,太剛則折,太柔則廢,威行,施之以恩,然後樹功揚名,永終天祿。”勝之深納其戒;及還,表薦不疑,上召拜不疑為青州刺史。濟南王賀亦為繡衣御史,逐捕魏郡群盜,多所縱舍,以奉使不稱免,嘆曰:“吾聞活千人,子孫有封,吾所活者萬餘人,後世其興乎!”

是歲,以匈奴降者介和王成娩為開陵侯,將樓蘭國兵擊車師;匈奴遣右賢王將數萬騎救之,漢兵不利,引去。

卷第二十二

【漢紀十四】 起昭陽協洽,盡閼逢敦牂,凡十二年。

世宗孝武皇帝下之下天漢三年(癸未,公元前九八年)

春,二月,王卿有罪自殺,以執金吾杜周為御史大夫。

初榷酒酤。

三月,上行幸泰山,脩封,祀明堂,因受計。還,祠常山,瘞玄玉。方士之候祠神人、入海求蓬萊者終無有驗,而公孫卿猶以大人跡為解。天子益怠厭方士之怪迂語矣,然猶羈縻不絕,冀遇其真。自此之後,方士言神祠者彌眾,然其效可睹矣。

夏,四月,大旱。赦天下。

秋,匈奴入雁門。太守坐畏忄耎棄市。

世宗孝武皇帝下之下天漢四年(甲申,公元前九七年)

春,正月,朝諸侯王於甘泉宮。

發天下七科讁及勇敢士,遣貳師將軍李廣利將騎六萬、步兵七萬出朔方;強弩都尉路博德將萬餘人與貳師會;遊擊將軍韓說將步兵三萬人出五原;因杅將軍公孫敖將騎萬、步兵三萬人出雁門。匈奴聞之,悉遠其累重於餘吾水北;而單于以兵十萬待水南,與貳師接戰。貳師解而引歸,與單于連鬥十餘日。遊擊無所得。因杅與左賢王戰,不利,引歸。

時上遣敖深入匈奴迎李陵,敖軍無功還,因曰:“捕得生口,言李陵教單于為兵以備漢軍,故臣無所得。”上於是族陵家。既而聞之,乃漢將降匈奴者李緒,非陵也。陵使人刺殺緒。大閼氏欲殺陵,單于匿之北方。大閼氏死,乃還。單于以女妻陵,立為右校王,與衛律皆貴用事。衛律常在單于左右;陵居外,有大事乃入議。

夏,四月,立皇子髆為昌邑王。

世宗孝武皇帝下之下太始元年(乙酉,公元前九六年)

春,正月,公孫敖坐妻為巫蠱要斬。

徙郡國豪傑於茂陵。

夏,六月,赦天下。

是歲,匈奴且鞮侯單于死。有兩子,長為左賢王,次為左大將。左賢王未至,貴人以為有病,更立左大將為單于。左賢王聞之,不敢進。左大將使人召左賢王而讓位焉。左賢王辭以病,左大將不聽,謂曰:“即不幸死,傳之於我。”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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