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他們透過我投資。假設一個人給我1萬元,我每週給他1%的利息和2%的賺頭,每週他得到300元現金。50個星期以後,他收回本金,另加5000元利潤。當然我本人每週也賺到一筆錢。”
對這兩個來自小城的朋友來說,這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
這麼多錢,他們無需向財政部門申報,可以為了女人和社交聚會大肆揮霍了!兩個人立即給我一筆錢投資。我拒絕了他們。“很抱歉,”我說,“目前我手上有許多錢要籌劃,而且還有許多人想把錢給我,因此現在誰的錢我也不能收。”同時我故意讓這兩個傻瓜等得不耐煩。
以後兩個星期我至少接到他們打來的三個電話,終於我約他們到波士頓來。我們在運動員俱樂部辦事處見了面,我請他們會夜總會。“朋友們,”我說,“我有個顧客想借2萬塊錢。本來我可以從一個同我要好的醫生那裡拿錢,可是最近一段時間,這傢伙使我相當厭煩,他喋喋不休地向我訴苦,我想暫時不跟他打交道。你們願意參加嗎?”
兩個人每人給了我1萬。以後幾個星期我付給他們每人300,然後我又向他們借錢。在以後的6個星期中,我從比爾那裡拿到65000,從約翰那裡拿了5萬。他們以為自己在信貸業方面有門路了,不久就可以在錢裡游泳了。我一共騙了他們30萬元。然後這場好戲就收場了。我一不付給他們錢,他們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