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亞和坦尚尼亞的大使館爆炸案中起關鍵性作用……毫無疑問,美國面對恐怖主義分子的威脅將保衛它的人民……今天我們已經還擊了。”
他們的保衛就是進攻,他們的“還擊”就是空襲。
在中東地區,對美國空襲蘇丹和阿富汗的反應形形色色,像唱戲般熱鬧:海灣石油富國裝聾作啞,北非小國不敢吭氣,阿拉法特也不催美國公佈西岸的撤軍方案了,伊拉克人和巴基斯坦,哈馬斯等激進勢力則表示要用鮮血和生命捍衛蘇丹。
美國輿論認為,美國空襲的目的是為了反擊和報復本·拉登及其同夥。美方認定拉登與前不久發生在內羅畢和達累斯薩拉姆的兩起爆炸事件有牽連,把他在阿富汗的6處營地視為恐怖分子訓練基地。
克林頓在匆忙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為美國發動襲擊辯護:
“這些組織過去對美國發動恐怖襲擊。”
“我們有確鑿證據證明他們計劃對我們的人民發動進一步的恐怖襲擊。”
“他們試圖取得化學武器和其他危險性武器。”
但顯然,他的解釋沒能被遭受空襲的國家接受。
塔利班武裝宣稱美國的襲擊是“對國際法的粗暴踐踏”。
塔利班最高領導人烏馬爾稱這次空襲是“厚顏無恥的行徑”,認為它“不但是對本·拉登本人的攻擊,也是對阿富汗人民的侵犯”。他還重申塔利班不會將拉登引渡給美國當局。
空襲後,蘇丹總統聲討美國說:“這是恐怖主義行徑,是對穆斯林和阿拉伯人民的侵略。”
“我們要克林頓血債血償。”
我們毫不懷疑這些激烈的言辭今天還是唇槍舌劍,明天就可能變成導彈和炸藥,是非善惡難有定評,而成百上千條無辜的生命卻確確實實地因此而化作輕煙。
恐怖主義,地道的和平夢魔。而拉登,就是那個在夢魔背後微笑的人。
好了,還是讓我們來看看,作為一個概念,人們對“恐怖主義”的幾種大同小異的解釋。
《美國法典》第2656f(d)節第22條對恐怖主義的定義是:
——“恐怖主義”一詞是指經過預謀的,有政治目的,且針對非軍事目標的,由非國家的集團或秘密組織進行的暴力活動,其目的通常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