麼哄她,她就是不理。彆扭了數月,她才委屈地說:我不喜歡你和別的女生在一起。應該就在那一刻,她臉紅了,終於意識到自己的情感。
從十三歲開始愛的男孩,甚至更早,早到自己都不知道。
看見他,就會眉眼彎著笑。要去見他之前,總會將連衣裙換來又換去。會去聽他隨口說起的一首歌。會幫他記下童年的每件趣事。
想在參加文藝匯演時,他站在第一排看著她。在許多女孩看著他的時候,他的視線總鎖定在自己身上。
他們第一相約去看電影時,看的是史瑞克。想接吻,卻由始至終只是牽著手。用光了一包紙巾,也擦不完掌心冒出的汗。
他們第一次接吻,躲在一顆其實根本遮不住兩人的老樹下,顫顫巍巍磕痛了牙齒。
知越,我怎麼能不愛你。我又怎麼能再愛你。
喬茉愛吃一家煲仔飯的酸梅湯。那家店,以前兩人每個禮拜都會來,老闆對這對小情侶很熟悉。突然又看見他們倆來,一臉驚喜地問道:“還在一起啊,真好。”
兩人都是一怔。老闆娘打掃乾淨一張桌子,把兩人讓進來:“你們別理他,年紀大了,腦子不靈光。”
老闆訕笑:“現在小年輕談戀愛都不靠譜嘛,一個月都能換幾次,我是好久沒看見他們,一看見,還是原配,這不替他們高興的嘛。”
鄭知越坐下來:“兩份招牌煲仔飯好了,還有酸梅湯。”
老闆娘笑著應道:“行,還是老樣子。”
喬茉捧著杯子喝酸梅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