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就是幸福。
第1章:神兵失主(完)
第2章:落仙村之子
少年聽劉叔這般說,便知道他晚上肯定不會來,於是繼續往村裡頭走去。一路上看見他的村民都招呼叫著“逍哥兒,”有些熱情的大叔大嬸還拉著少年扯扯青州城裡頭的事情。
來到村北的一間茅草屋前,裊裊炊煙從頂棚上不斷冒出來,少年清亮的聲音響起:“李嬸,我回來啦。”
用稻草和樹枝捆綁做成的門被推開,一個穿著粗布衣服的中年女人走了出來,約四十歲左右,發上扎著頭巾,衣服上打了很多補丁,略微有些蠟黃的臉上沾染了一些煙燻的黑色灰塵,身材已經有了開始發福的跡象,看見少年站在門前,笑意馬上湧了出來,道“逍哥兒,今天怎麼回來啦?來,快進來坐,正好做著飯呢,你也不早說,菜都沒準備。”
“李嬸,沒事兒,我帶了燒雞回來,今晚的菜絕對夠!”
“這孩子,掌櫃的每個月就發二十文錢,你買只雞就得花十文錢,可不能這麼浪費。”
“沒事!今天我運氣好!贏錢了,李嬸您就可了勁兒吃吧。”
“你呀!又去大發賭坊了是吧?上個月的二十文錢全扔在那兒了,今兒又去……”
“好啦李嬸。我們先吃飯!不說這個,吃飯。”
少年名叫雲逍,今年十六歲,是李嬸十幾年前在仙溪邊上洗衣服時撿回來的,當時見他哭得哇哇直叫,小臉蛋上淚水橫流,看著著實可憐,就把雲逍抱回了落仙村。取“雲逍”這個名字是有原因的,當年雲逍被一個木盆載著,漂盪在狹窄平緩的仙溪上,裡面有一枚“玉佩”,上書一個“雲”字,在包裹雲逍的襁褓裡頭,夾著一本僅有七頁厚的書籍,上面寫有三個古意盎然的字,字型繁複難懂,請教了村裡最有學問的老張頭,也只知道第一個字看起來好像是“逍遙”的“逍”字,於是就給少年取了現在的這個名字。
落仙村出了名的窮,處在窮上惡水之間,土地貧瘠,一畝田生長出的稻穀比青州城外附近的沃土少了很多很多,還不到那邊的十分之一,加上村裡青壯偶爾去仙山中捕獸打獵獲得的食物,才剛好養活落仙村十幾戶人家。
李嬸的丈夫死於村裡的一次捕獵行動,被野獸所殺,家裡只有她一個人,負擔雲逍有些勉強,村裡其他人平時也會盡力幫襯,支援一些食物,所以雲逍可說是吃百家飯長大的。在雲逍的少年時代,老張頭扮演了一個很重要的角色,他是村裡唯一一個識文斷字的人,以前在青州城裡做過賬房,後來不知怎麼,來到了落仙村,作為雲逍的老師,老張頭多年以來一直都教他認字學文,這才有了現在來福客棧的夥計——店小二“雲逍”。客棧夥計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勝任的,不僅要能識字,還要會察言觀色,會說話,面對不同的客人用不同的方式和他們交談。
雲逍是落仙村所有村民的孩子,多少受了些偏愛,不像其他人家的孩子,剛長大就要做家務和農活,整天到處瞎逛,生活過的很滋潤,至少雲逍自己是這麼認為的。
這天晚上,雲逍又和以前一樣,坐在茅屋頂上,看著天上的冷月,一動不動。
這是雲逍保持了十六年的習慣,從他來到落仙村的第一天起,只要有月亮,他都要盯著看一晚上。當他還是襁褓中的嬰兒之時,李嬸每逢月出,都要開啟窗戶讓月光灑進來,才能讓雲逍睡著,後來雲逍慢慢能爬,能走了,就會自己找到一個能看到月光的地方,看著天上明月,慢慢入睡。
七歲以後,雲逍幾乎每晚都睡在屋頂。剛開始,李嬸害怕他會染上風寒生病,曾經極力勸阻過雲逍好多次,可是死也勸不住,即便把雲逍拉回房間了,一到深夜,他又會自己爬到屋頂上去,在月輝之下入睡。後來李嬸也發現,雲逍這麼個露宿法,竟然從未生過病,漸漸就再沒說過他了。村裡人對雲逍的這個怪癖,都早已經習以為常,只當是小孩子心性。
夜深了,朗月當空,雲逍靜靜地躺在屋頂上,安然睡下。那枚石佩掛在胸口,每隔許久,閃過一絲微不可查的光芒,如果不是石佩露在外面的話,根本看不到一點光影。
淡淡清輝灑落在少年的身上,一切漸入寂靜之中……
清晨的落仙村薄霧迷濛,讓人看不真切隱約其中的這一方卑山劣水,遠天處,似有五彩光華萌動,漸漸渲染開來,一片片錦緞般瑰麗柔和的霞光漫天而上,顯露出最中間孕育著的一團火紅神光,如果有人在極遠處某個特定的角落看過來,會發現某一瞬間的落仙村,仙霞萬丈,一輪神日自遠天噴薄而出,真真如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