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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光逝夢,不經歷光陰蹉跎的殘忍隔絕,我想我真的不知道要怎麼去珍惜。
我很想給一個人發一封郵件,問她,親愛的親愛的,你還記得我們的青春嗎?有溫柔無暇的白花,有醉人清澈的藍天,有你溫柔的話語和眉眼,有我不知道要藏在哪裡的我愛你。
在那幅畫上,你和我,我們,站在青春一葉小小的藤蔓上,像初臨夏季的風,眉目和煦,笑靨如花。
那日之後我的簽名檔裡只剩下你的影子;說說上的格式也習慣性的去寫你離開多久的時間。到今天,2013年12月14日,你離開488天。
到了你離開第1000天的時候,或者說到了第五百二十天的時候,你會不會伴著清晨花落的靜美,給我打來我盼了那麼久那麼久那麼久的一通電話,告訴我說,親愛的,我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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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聽你說,待錦瑟韶光,華燈幢幢,我給你華美嫁衣,滿城榮光。
可我盼了那麼多薔薇花開過的夏天,盼到枯葉卷至,盼到飛雪蝕石,盼到一朵又一朵花在你不在的時光裡開開謝謝;可曾問過,你在哪。
彼時年少,我只當這是你一句輕浮燦爛的玩笑。
謝謝啊,你曾給予我那麼美好的,比光更奪目,比虹更耀眼,比雲更單純的,一份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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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她,尋你,尋夢。撕心裂肺,掏心掏肺。四個人,四場夢。你們離開後,為什麼,所有人的身上,都會有你們的影子。
我寫給你的歌,你記不記得。
很多年過去,光陰飛逝,夢轉千年。我在開滿黑色薔薇花的青春上奔跑,卻找不到你曾唱過的歌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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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寫完序之後,我把這篇自序給朋友看,過了大概幾分鐘以後立刻就有人一臉驚愕+鄙夷的問我:臣卜木曹小緋你在寫什麼?!百合?!
呃,我想你們理解錯我這篇序的意思了……orz,希望廣大讀者不要學習我這位朋友。珍愛節操,遠離攪基。
嘛嘛,這篇序裡面,&;amp;lt;1&;amp;gt;是寫給從我身邊消失的那些夏花般溫柔的女孩子,&;amp;lt;2&;amp;gt;是寫給那些和我吵吵嚷嚷陪我跌跌撞撞走過一個又一個崎嶇路口的……咳,男孩子。
其實沒必要想歪什麼的……這篇自序我自己寫的都莫名其妙,不知道在幹嘛。
很莫名其妙對吧。
加上最近和閨蜜的關係變得有一點點僵,心裡亂糟糟的,煩得要死。
我知道,作為一個寫手,最大的禁忌就是不能把與文章無關的情緒帶到小說裡,但是原諒我嘮嘮叨叨的性格,我是真沒辦法壓抑住自己的人。
【……怎麼又扯開了,原諒我吧孩子們。】
◇◆&;amp;lt;雲緋*青春她笑靨如花*首發小說閱讀網&;amp;gt;◆◇
九兒…天使能否帶我走?
「我們仍未知道那天所看見的花的名字」
我很喜歡這句話,沒來由的。
大概是青春期的焦躁?亦或是到了新環境的陌生?
我不清楚。
有時睜開雙眼,總會有種錯覺,覺得自己還在那個寬敞的花園裡,覺得自己下一秒還能看見那黑白校服,覺得自己還能看見他們痞痞的笑。
冬日的暖陽像是一個強大的濾鏡,將人的記憶也模糊了。
他們叫什麼?他們長什麼樣?
我記不起了。
只記得中考那天輕飄飄的一句再見,成了現在心上最深的傷口。在夜深的時候,疼得讓人,無法入眠。
青春她笑靨如花。
第一眼看到的時候沒來由地,心裡一痛。
笑,是啊。
和著淚的笑。
記得童年特別羨慕青春期,因為青春期比童年來的自由。
可這自由裡又摻了多少苦澀?
我沒有資格評說。
記得我們的老師曾經告訴我們,我們都是戴著腳銬跳舞的人。
戴著腳銬 ;,和著鼓點,留著血淚。
走過十四歲的盛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