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民族主義,並非遇著不同種族的人,便要排斥他,而是不許不同種族的人來奪我漢族的政權。因為我們漢人有政權才是有國……民族革命滅盡滿洲民族,這話大錯……我們並不是恨滿洲人,是恨害漢人的滿洲人。假如我們實行革命的時候,那滿洲人不來阻害我們,決無尋仇之理。”
至於###中另一重要方面——與外國列強關係問題,主要是滿清政府的外債和外國在華“既得權利”方面,宣言則承諾將予以承擔。【此條在新三民主義時改變。】
“民權主義”,則是因為封建帝制已經“不是平等自由的國民所堪受的”,只有“民主立憲政體”,也就是民主立憲的共和國,才是“最為相宜”的。
“民生主義”,則是由於在歐美資本主義國家“農工諸業,都在資本家手裡”,導致“貧富懸殊”和“不平等的世界”。“睹其禍害於未萌,誠可舉政治革命、社會革命畢其功於一役”。“實行民族革命、政治革命的時候,須同時想法子改良社會經濟組織,防止後來的社會革命。”主張“平均地權”和“節制資本”。【這是介於歐洲民主社會主義和蘇維埃模式之間的一種社會主義革命政策。】
同盟會進而在這些主張之下編制《革命方略》,向國內各省派遣盟主和革命黨人,醞釀各地暴動。
此起彼伏的武裝暴動,嚴重威脅著滿清王朝的統治。迫於革命壓力,慈禧終於決心改良。五大臣(載澤、端方、戴鴻慈、李盛鐸、尚其亨)奉旨出洋進行“仿行憲政”考察後認為,立憲有三端大利:“皇位永固”、“外患漸輕”、“內亂可弭”。
於是,1906年9月,清廷頒發“預備仿行憲政”上諭,首先改革官制。除調整設立了11個符合時尚的政府機構之外,還特別強調官員“不分滿漢”。又於1907年、1908年先後成立“資政院”和“各省諮議局”。
“預備立憲”舉措,受到立憲派的熱烈歡迎。1907年10月,梁啟超在日本成立了一個“政聞社”來積極響應和引導國內的新政。他主張:實行國會制度,建立責任政府;釐定法律,鞏固司法權之獨立;確立地方自治,正中央地方之許可權;慎重外交,保持對等權利。
還特別強調:“政聞社所執之方法,常以(有)秩序的行動為正當之要求,其對於皇室決無干犯尊嚴之心;其對於國家,絕無擾紊治安之舉。”
這些主張,即便是現在看來也不乏可取之處。特別是在維護國權方面,較同盟會的主張有明顯進步,也更符合當時中日兩國都在致力進行的對不平等條約的修約要求。但是,關於維護滿清統治這個關鍵問題上,卻與革命黨水火不容。政聞社的會場遭到革命黨攻擊,梁啟超本人也落敗而逃,並捱了一鞋子。
在如此對峙局面下,慈禧新政本身的步伐,特別是正在籌備的“預備立憲”,和日本明治維新相比,雖然已經是非常快了,但憲政運動和革命所要求的步伐卻更加迫不及待。
1908年夏,“預備立憲公會”發起加快立憲步伐的國會請願運動之際,同盟會先後在西南舉行了欽廉、河口武裝起義。8月27日,慈禧當局頒發了一個《欽定憲法大綱》,預備以9年時間為過渡期,完成預備立憲步驟。
《欽定憲法大綱》頒佈不久,1908年11月14日和 15日,光緒皇帝和慈禧太后先後去世。年僅3歲的愛新覺羅·溥儀繼位,年號宣統。其父醇親王載灃監國攝政。載灃掌權後,力圖重振中央集權,特別是皇族的權力。他首先將掌握軍權的袁世凱罷黜回河南原籍,自任陸海軍大元帥。
《欽定憲法大綱》的出臺,以及戊戌變法時期扼殺變法的人物相繼死去和下臺,光緒皇帝的老師翁同的得意門生、光緒朝的狀元、時任江蘇諮議局議長的張謇,向各省通電倡議,組建“國會請願同志會”,請求載灃當局“速開國會,組織責任內閣”。在新一輪請願運動期間,同盟會又發動了廣州新軍起義和長沙、萊陽暴動。
1910年9月,清廷同意成立了“資政院”,並將預備立憲期縮短為5年。但這個讓步仍沒有使局面緩和,清廷轉而進行壓制,將東三省的請願代表押解回籍,並將直隸議員溫世霖發配新疆。這引發了更猛烈的抗議。
為平息眾怒,載灃當局於1911年5月8日再次讓步,下詔改革官制,成立了一個“責任內閣”。內閣總理、協理和大臣共13人,其中9人是滿蒙貴族,且皇族佔7個,是一個明顯的“皇族內閣”。
當天,朝廷還同時宣佈“鐵路國有”:將各省已準交商辦的鐵路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