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既然來了這裡,又用了人家的身體,那索性就與以前的自己一刀兩斷了!用以前的名字,擺明了是對過去的懷念,以劉麗的性格,既然要斷,就要斷得徹徹底底。而且劉麗絕對有自信,在這個古代,自己能比在現代混得更好!
於是劉麗就對自己的僱主道:“我姓宋,叫宋琉璃。”
那美女點了點頭:“那我就叫你琉璃吧!你也應該知道我的名字,我姓林,閨名朝英。”
琉璃點了點頭,學著從電視上看來的樣子福了一福道:“林姑娘。”
林朝英揮了一下手,道:“我在隔壁的房間,有事會叫你的。你別睡得太死就行。”
琉璃心想——隔著個房間,就算我醒著,你能讓我聽見你的聲音也不太可能吧?
又一想,在這個古代,自己畢竟是新來的,對很多東西都不熟,有道是少說少錯,多說多錯,自己還是少說話多做事的好,看準了機遇,再一展身手也不遲!
於是便低頭應了。林朝英見她除了一開始的討價還價,其餘的地方也算乖巧,便也挺滿意,就丟下一套衣服,讓她自己換上,然後便出門去了。
臨出去時,告訴琉璃,說桌上那盆水是給琉璃擦拭身體的最後一盆水,她可以讓店小二來倒掉了。
原來琉璃進店裡一身塵土和血汙,都是林朝英替她擦洗的。琉璃看著林朝英,心中也有點感動——從林朝英的話裡可以知道,她一定用了不止一盆水,看來這個人是個面冷心熱的人,只要對症下藥,還是能夠很好地控制她的。
琉璃目送了林朝英出去,再度倒頭睡在床上——這周身的疼痛,並不因為暫時解決了吃飯問題而散去。
——好吧,我該怎麼從一個小跟班,翻身農奴作主人呢?
——這個林朝英,也不知有沒有什麼背景。畢竟一個女人掛著把劍到處跑,全憑功夫的話,恐怕也不太現實……
——哎?林朝英?這個名字好像很熟麼……
琉璃像是想起了什麼——我是在哪裡聽到過這個名字吧?在哪兒呢?
不行,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