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氣誠懇說,“做我義子吧,跟我回江西,陪我那傻兒子讀書。”
聽到“義子”二字,趙瀚心中狂喜,恨不得直接磕頭喊爸爸。
可聽完後面的話,頓時心頭拔涼。
這哪是做乾兒子,分別是到費家做書童!
太祖朱元璋有規定,平民百姓不得蓄奴,就算擁有功名的讀書人也一樣。因此,收買奴僕的契約,就偽裝成收養義子義女的契約。
親近一些的家奴,不喊主人“老爺”、“夫人”,而是直呼為“爹”、“娘”。
比如某文學鉅著,家奴對外稱呼西門慶,都用“俺爹”、“西門爹”等字樣,又稱西門慶的結拜兄弟為“二爹”。
明末武將喜歡用家丁打仗,家丁裡面常有一堆乾兒子,其真實身份就是奴僕!
既然屬於收養契約,似乎攔不住家奴脫身,但那玩意兒更具實際威力。
這是因為主僕關係,變成法律認可的父子關係,按照儒家三綱五常,兒子怎麼可能隨意自立門戶?敢擅自逃跑的,連戶籍都弄不到,直接就成了黑戶流民!
趙瀚沒有立即拒絕,只說:“我要跟小妹商量一番。”
費映環也不強求,微笑道:“動筷,吃飯。”